18. 庭审之外的交易

林远把陆志高的邮件截屏打印出来,附在证据链说明的最后一页。他坐在办公室里对着那叠打印纸看了很久,纸页从桌面铺到桌角,白色的纸面上密密麻麻排列着日期、编号、签名和备注——所有碎片排在一起时,他第一次感觉到这桩案子有了完整的形状,像一幅被拆散的拼图终于拼合了最后一块。

第二天上午,老周带着林远去了县检察院,把全部证据材料正式移交。承办检察官姓钟,四十出头,戴一副银框眼镜,翻材料的速度很快,但翻到授权函和曹建明档案时放慢了速度,逐字逐句地看。他把三册档案的封面都翻开了一遍,然后抬起头说:“这些东西我收下了。方卓然那边的新律师昨天也递了一份材料,要求对授权函上的签名进行司法鉴定。我已经委托省司法鉴定中心,他们会安排笔迹专家。你们配合送检就行。”

林远说:“送检我不反对。但我想提醒一点——方卓然的律师请了一个叫谭振华的鉴定专家,这个人有可能在鉴定程序中提出异议。如果省中心指定的鉴定机构跟谭振华有业务往来,建议回避。”

钟检察官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会注意。另外,方卓然的取保候审申请被驳回了,他现在还在看守所。但律师提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这个程序要走两周。你们在这两周内把证人名单补充完整,尤其是陆志高和陈克勤这两个人。”

林远回到局里的时候,小赵给他递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刚才有个男的打电话来找你,没说名字,说让你打这个号,他晚上八点之前在老地方等你。”林远看了一眼号码,区号是绵阳的。他拨了回去,响了四声之后接通了,对面是一个他熟悉的声音,带着那种慢悠悠的川地口音:“林警官,我是陈克勤。我在绵阳。那天从渠边走了之后我回去了一趟,把店里的账本和方卓然这些年给我打款的记录都整理了,一共七笔,每笔都有转账凭证。这些东西你如果要,我寄给你。”

林远握着手机走到窗边,压低了声音:“你那天为什么突然走了?”

陈克勤在那头沉默了几秒,说:“因为方卓然给我发了条短信,只有三个字‘别回来’。我知道他的人盯上我了。我回绵阳把东西收拾好,然后就换了个地方住。这些转账凭证是他给我封口费的全部记录,如果你能拿到检察院,就能证明他有组织地掩盖犯罪。”他顿了顿,又说了一句,“还有一件事。方卓然九八年给过我一个信封,里面有一张存折,用的是别人的名字。那张存折我从来没有动过,但我知道密码——是郑启明失踪那天的日期。我觉得他是故意把那张存折留在我这里的,像是在给自己留一条退路。那张存折我藏在了绵阳老房子的墙缝里。你有空来拿。”

林远问:“你为什么不自己送过来?”

“我不敢回来。方卓然虽然人在里面,但外面还有人在动。我在绵阳至少能保住这些凭证。”陈克勤说完这句就挂了。

林远站在窗边,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外面的阳光很亮,把县局院子里的梧桐树叶照得发白,风一吹,整棵树都在闪光。他在心里默默算了一下——陈克勤的七笔转账凭证加上那张存折,意味着方卓然不仅安排了封口,还用一笔长期资金在维系着陈克勤的沉默。这条线索如果交给检察院,足以构成“事后掩饰犯罪”的证据链。

他当天下午就给绵阳那边的派出所发了协查申请,请对方派人去陈克勤指认的地址提取那张存折。傍晚时分绵阳方面回了消息:在老房子墙缝里找到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有一张九八年开户的定期存折,户名是“刘芳”,金额五万元,开户行是省城一家已更名的银行。存折上没有任何存取记录,只在一页空白处用圆珠笔写了一串数字——林远认出来了,那是郑启明失踪的日期: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存折的背面还有一个签名,字迹跟授权函上的方卓然签名一致。

林远挂掉电话后站在办公室里没有动,把所有的线头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方卓然给陈克勤办了新身份、给了三十万现金、又用别人的名字存了五万定期——这一套操作不是为了掩盖一次杀人,而是为了掩盖一整条试验线的崩塌。而郑启明的死亡,从方卓然的角度来看,只是那条崩塌线上的一根承重柱被抽掉了而已。

他坐回桌前,把今天得到的几项进展写在日志里。写完最后一行时,他忽然想到一个一直没有深究的问题——那张存折上的户名“刘芳”,是谁?如果这个人是方卓然的亲属或同伙,那么这条线索还有进一步延伸的可能。他给宋嘉发了消息,让她帮忙查一下“刘芳”这个名字在九八年有没有跟方卓然或瑞生制药产生过关联记录。

晚上七点多,办公室的人陆续走了。林远留在最后,把证据材料的备份又检查了一遍。他正要关灯离开,手机亮了一下,是宋嘉的回复:“刘芳查到了。九六年到九八年在瑞生制药河沧办事处做行政文员,九九年离职。她离职后迁往上海,目前在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任行政主管。关键是——她九八年存折开立时的联系地址,写的是方卓然当时在上海的住宅地址。她跟方卓然之间不只有同事关系。”

林远把这条消息看完,然后把灯关掉,走出了办公室。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一截暗了一截,他的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响得很清晰。他走到一楼大厅时,值班室的电视正在播本地新闻,画面里闪过一条字幕——“河沧县某制药企业前高管涉嫌非法试验一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他没停下来看,推开门走进了夜色里。

县局门口的路灯把他投在地上的影子拉得很长,他走着走着忽然站住了。他想起今天钟检察官说的话——“证人名单尤其是陆志高和陈克勤这两个人”。陆志高在美国,陈克勤在绵阳,方卓然在看守所,刘振国在深圳某个他也不知道的角落,苏达在黑风渠附近飘着,何秀珍和宋桂芬在各自家里。他忽然意识到,所有活着的人都已经离开了九七年那条渠的岸边,只有他一个人还站在那儿,手里捧着一堆湿漉漉的碎片,等着黎明到来时看它们能不能拼成一块完整的镜子。他继续往前走,走进了路灯照不到的一段路里,身后的灯光在他的背影上慢慢收窄成一条线,然后被黑暗完全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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