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五十二页证据

赵晓燕坐在证人席上,双手平放在那张深棕色的桌面上。法庭里的日光灯管发出低沉的嗡鸣,像一根绷紧的琴弦。书记员的键盘在角落噼啪作响,每一声都像在替时间计数。

审判长翻了一下案卷,抬起头,目光落在赵晓燕脸上:"证人,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赵晓燕,二十六岁,原永昌国际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在广州务工。"

"请你陈述你所知道的与本案相关的事实。"

赵晓燕深吸了一口气。陈永昌站在原告席后面,能看见她的后颈有一层细密的汗珠,在灯光下微微反光。她开口的时候声音不算大,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一九九四年七月,我在永昌国际中心有限公司做助理。当时我负责总经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包括安排会议、整理文件、给来客倒茶。七月十二号晚上八点多,雷震董事长让我加班,说晚上有客人来访,需要我留下来泡茶。"

她停了一下,咽了口唾沫。旁听席上有人咳嗽了一声,但很快压住了。她继续说:"客人来了之后,雷总让我把门关上,然后让我在茶几上泡了一壶铁观音。我泡完茶之后,雷总说让我去走廊那边的文件柜找一份旧合同,说'慢慢找,不急'。我当时觉得有点奇怪,因为文件柜就在办公室隔壁,翻一下最多五分钟。但他说'慢慢找',我就知道他是想让我出去。"

陈永昌攥紧了原告席的桌沿,指节发白。这些话他从未听赵晓燕完整地说过,此刻在法庭上,每一个字都像一根针,把当时那个夜晚的图景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

"我出了门,但没走远。我在走廊拐角站了一会儿,发现办公室的门没有关严,留了一条缝。我能听见里面的谈话声。雷总的声音很大,另一个人的声音比较低,但我听清楚了几个词——'永昌中心'、'土地'、'封顶之后换人'。我当时很害怕,但我随身带着一个随身听,是听英语用的,里面装着一盘空白磁带。我把随身听放在走廊花盆的后面,把麦克风伸进办公室门缝下面,录了大约四十分钟。"

被告席上的银边眼镜男人——陆维民——举了一下手,审判长点头后他站起来,声音不急不缓:"审判长,我质询证人几个问题。"

"可以。"

陆维民走到证人席前面,双手撑在桌沿上,微微俯身看着赵晓燕:"赵小姐,你说你录了四十分钟,但你为什么不在当时把录音带交给公司领导,而是带走了?"

赵晓燕的嘴唇抖了一下,但她没有移开目光:"因为我录到一半的时候听见了雷总说的一句话。他说'那个姓陈的华侨什么都不知道,楼盖好了就让他滚'。我当时想,如果我把带子留在办公室,雷总会知道有人录了音。我不敢。"

"那你后来为什么又把带子藏在了暖气片后面?"

"因为我离开公司之前,雷总把我的办公桌翻了一遍。我猜到他会搜,所以我没有把带子带在身上,而是塞进了暖气片和墙壁之间的夹缝里。"

陆维民直起身子,推了一下眼镜:"你有没有受过任何人的指使?比如——"他侧头看了陈永昌一眼,"——这位陈先生的指使?"

"没有。"赵晓燕的声音忽然抬高了一度,像一根被拨得太紧的弦,"我录这盘带子的时候根本不认识陈总。我是后来才知道那是他要盖的楼。陈总对我一直很好,他从没有让我做过任何违法的事。"

陆维民点了点头,回到被告席坐下。审判长看了一眼合议庭两侧的另外两位法官,然后开口:"证人所述事实,书记员已记录在案。现在请原告方提交该录音带的原始母带。"

何志远站起来,从公文包里取出那盘从广州带回来的、沾着灰的磁带,走到审判席前递上去。审判长接过磁带,看了一眼外壳上的磨损痕迹,转交给旁边的技术书记员:"请当庭播放。"

书记员把磁带塞进一台老式的双卡录音机里,按下播放键。法庭里先是一段嘶嘶的底噪,然后是椅子被拖动的声音,杯盖磕在茶几上的脆响。接着是雷震的声音,清晰得几乎能闻到当时那间办公室里的烟味——"……楼盖到五十八层,他不走也得走。地是批给华海的,他是挂在墙上的画,摘下来就行了。"

磁带里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来,低沉,带着一点省城口音:"但他那个公司是合法注册的,股权在泰国那边公证过。"

雷震笑了一声:"公证可以撤销。你帮我弄一份'外方出资不到位'的核查结论,工商那边你说话管用。"

另一个男人沉默了几秒,说:"核查可以启动,但需要证据。"

"证据我来造。"

录音到这里被审判长按了暂停键。法庭里一片寂静,连空调的风声都变得格外明显。审判长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工商局代理人——那人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放在桌面上的手,拇指和食指正反复搓着一张纸的边角。

"原告方,"审判长的声音很稳,"这份录音带的来源和录制过程,证人和你方已当庭陈述。被告方是否有异议?"

陆维民站起来,清了一下嗓子:"审判长,我方对录音带的'原始性'无异议,但对其'合法性'持保留意见。该录音带系由证人未经当事人许可的秘密录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的秘密录音,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何志远几乎在同时站了起来,语速很快但每个字都很清楚:"审判长,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或录制者有权进入的场所录制的,且不涉及隐私或商业秘密,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本案中,证人赵晓燕作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其有权进入总经理办公室。该办公室在当时是用于商务会谈的半开放空间,不属于私人场所。录制内容涉及的是土地批租和合作企业利益转移,属于公共事务范畴,不涉及个人隐私。因此,该录音带的合法性应当得到法庭的认可。"

审判长没有立刻回应。他低头翻了几页材料,又抬起来,目光在陈永昌和陆维民之间来回一次。然后他把法槌拿起来,但没有敲下,只是握在手里。

"关于录音带的证据资格问题,合议庭将在休庭后合议决定。现在继续听证会程序——被告方滨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原告方已提交书面答辩。原告方代理人何志远律师,请就管辖权问题做口头陈述。"

何志远拿起桌上的材料,站到发言席上。他的声音比刚才平稳了许多,像换了一档:"审判长,本案标的额超过三千万元,原告为泰国华侨,投资行为涉及跨境资本流动。被告一方为滨海市市级行政机关,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具有地方行政权力的属性。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涉及重大涉外利益、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行政案件,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提级管辖。原告方请求本庭依据上述规定,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继续由省高院一审审理。"

陆维民站起来回应:"审判长,我方认为——"

"等一下。"审判长抬了一下手,打断了他。然后他看向旁听席最后一排的方向,"旁听席最后那位穿灰色夹克的先生,请你把相机收起来。法庭内不允许拍照。"

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旁听席后排。一个穿着浅灰色夹克的中年男人正慢慢地把一台小型相机从膝盖上放下来,塞进脚边的公文包里。他的动作很慢,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陈永昌注意到,那个人的手指在放相机的过程中微微颤抖了一下。

审判长收回目光,继续对陆维民说:"请继续。"

陆维民顿了一下,似乎被刚才的插曲打断了思路,但很快重新组织好语言:"审判长,我方认为本案的行政行为——即暂停合作企业运营及启动清算程序——其效力范围仅限于滨海市内,不涉及跨区域影响。提级管辖应当有更充分的必要性依据。原告方提出的'地方利益关联'属于推测,缺乏事实支撑。"

何志远正要回应,审判长再次开口:"双方陈述已记录在案。合议庭需要时间审查录音带的证据资格及管辖权问题。现在休庭十五分钟。"

法槌落下。咚的一声,像一颗石子砸进深潭。

法官和书记员从侧门退出法庭,走廊里响起皮鞋踩过地砖的回声。陈永昌站到何志远身边,低声问:"录音带能被采纳吗?"

何志远把文件收进公文包,没有抬头:"取决于合议庭里那个穿深蓝色制服的审判员。他是从滨海市基层法院调上来的,去年刚提的副庭长。如果他在合议时站在陆维民那边,二比一,录音带被排除。"

"那我们就输了?"

何志远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很深:"输了管辖权,案子回滨海市审。回了滨海市,你的楼和你的公司就都回不来了。"

赵晓燕从证人席走下来,脚步有点发软。她走到陈永昌旁边,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陈总,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没有,"陈永昌说,"你说得很好。"

他扶着她坐到旁听席的椅子上。然后他转过身,看向法庭那扇紧闭的侧门。门后面,三位审判员正在合议——决定这盘录音带是证据,还是废塑料。

十二分钟之后,侧门重新打开了。三位法官回到席上。审判长落座之后,把法槌拿起来,但没有立刻敲下去。他看着法庭里的所有人,目光在陈永昌脸上停了一拍,然后开口——

"经合议庭合议,关于录音带的证据资格——"他顿了一下,整间法庭的空气像是被抽走了一半,"——合议庭多数意见认为,证人赵晓燕系该办公室的合法进入者,录制内容涉及公共利益,不构成非法取证。该录音带予以采纳,作为本案证据。"

陆维民的肩膀微微动了一下,但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赵晓燕在旁听席上猛地捂住了嘴,发出一声压抑的哽咽。

"关于管辖权异议,"审判长继续说,"合议庭经审查认为,本案涉及重大涉外投资权益,且被告为市级行政机关,原告请求提级管辖的理由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滨海市工商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予以驳回。本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继续审理。"

法槌终于落下。咚。

陈永昌站在原地,双腿像被钉在了地板上。他听见何志远在旁边低声说了一句"成了",声音里有极细微的颤抖。他看见旁听席上那个灰色风衣的背影轻轻靠回了椅背上。他看见赵晓燕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顺着脸颊滴在工装的领口上,洇开一小片深色。

但他还看见另一件事——旁听席最后一排,那个被审判长制止拍照的灰夹克男人,在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悄悄从侧门退了出去。他没有带伞,外面正在下雨。

陈永昌走出法庭的时候,雨已经下大了。他站在省高院大楼门廊下面,看着雨水从屋檐上连成线地落下来。赵晓燕站在他身后,何志远正在走廊里打电话。他忽然觉得很累,那种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把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了门廊的柱子上。

他低下头,发现自己的右手还攥着那盘录音带的塑料壳,指节因为太用力而发白。他松开手指,塑料壳上留下了一圈清晰的指印。

雨幕里,省高院大门外面的马路上,一辆没有牌照的黑色轿车正缓缓驶过,车速极慢。车窗玻璃摇下来了一截,露出一半侧脸——银边眼镜,灰色的鬓角。车窗又摇上去,轿车加速,消失在雨水的尽头。

陈永昌站在那里,雨水溅湿了他的裤脚。他知道这一局他赢了,但那个人只是从法庭的被告席上退了出去,他没有输。他还在那辆黑色轿车里,还在某个办公室的日光灯下,还在这座城市看不见的某个角落里。

何志远打完电话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明天上午九点,正式开庭前的最后一次证据交换。你今晚别回出租屋了,我安排你去一个更安全的地方。"

"什么地方?"

何志远没有回答,只是转头看了一眼雨幕中渐渐远去的黑色轿车。雨声盖住了他的下一句话,但陈永昌从他的唇形上读出了几个字——"去一个他们还找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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