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周维德等人涉嫌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一案。
开庭时间是上午九点。七点不到,法院门口的台阶上就已经站满了人。遇难者家属抱着遗像站在最前面,遗像上的脸在清晨的冷风里微微颤动。记者们扛着摄像机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有一个女记者举着话筒对着镜头说了一句话,声音被风吹散了,只剩几个字飘出来——“彩虹桥”“猎场”“四十一具骸骨”。
旁听席的座位只有八十个,但排队的人从法院大厅一直排到了外面的台阶下面。法警在门口架起了金属探测门,每个人都要从门里走过去。有人把背包打开,里面装着用塑料袋包好的水果和馒头,显然是从外地赶来的遇难者家属,做好了旁听一整天的准备。
秦牧从法院侧门进去的时候,穿的不是白大褂,而是一件深灰色的西装。西装是他在法医室柜子里挂了很久的那套,袖口有一点磨亮的痕迹,但熨得很平。他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文件箱,里面装着他在过去两个多月里做的所有尸检报告、物证鉴定书和骨骼分析材料。箱子很重,但他没有交给别人提。
他在走廊里遇到了顾夜白。顾夜白穿着一身深蓝色的检察制服,领带打得一丝不苟,胸前的国徽被走廊里的日光灯照得发亮。他的眼镜换了新的,旧的那副在北山现场被采石场的灰尘磨花了镜片。他手里抱着一摞案卷材料,厚得像两块砖头叠在一起,最上面一本的封面上印着“公诉意见书”四个字。
“昨晚睡了多久?”秦牧问。
“两个小时。”顾夜白说着,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一下,“你呢?”
“没睡。昨晚在法医室把拾陆号囚室那两具遗体的鉴定报告重新校了一遍。庄先弘的哥哥——那个被割喉的——刀口角度和周维德惯用手的施力特征完全吻合。我把比对图做成了幻灯片,庭审的时候会用。”
两个人并肩往法庭的方向走。走廊很长,脚步声在瓷砖地面上敲出整齐的回响。走到法庭门口的时候,秦牧从门缝里看了一眼里面——审判席还空着,辩护人席上已经坐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赵长青,清江市最有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六十多岁,头发全白了,但坐得很直,正在翻看面前的案卷,手指在纸上慢慢划着,像是在找一个关键的破绽。
“赵长青是周维德家里花重金请的。”顾夜白低声说,“他从八十年代就开始做刑事辩护,经手的死刑案子有二十多件,改判了一半。他的策略一定是打证据的完整性问题——他会在证据链上找漏洞。你的鉴定报告要有这个准备。”
秦牧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他把文件箱放在公诉人席旁边的台子上,打开箱盖,把里面的鉴定报告一份一份拿出来,按照编号顺序排好。每份报告的封面上都盖着红色的法医鉴定专用章,章上的日期从一月四日一直排到三月十二日。四十二号遗体的尸检报告放在最上面,旁边是十八号受害者的伤情鉴定书、沈仲廷的法医学检查报告、松林骸骨的骨骼分析总表。七十二天的时间,十几份鉴定报告,秦牧把每一个死者身上的每一道刀痕、每一处淤伤、每一根被刮过的骨头都写在了里面。
九点整,审判长蒋文烈敲响了法槌。
蒋文烈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脸型方正,头发剪得很短,说话的声音不高但穿透力很强。他宣布开庭以后,先让书记员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很长,书记员念了将近半个小时。起诉的罪名一共四项: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告人是周维德、张开远、贾文清等共十四人。听到“故意杀人罪”的时候,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的几个遇难者家属同时哭出了声,声音不大,但很齐。
周维德被带上被告席的时候,旁听席忽然安静了。
他穿着深蓝色的看守所马甲,里面是灰色的毛衣,领口翻出来一截。他的头发仍然梳得很整齐,脸上的皮肤比两个多月前在赈灾晚会上略暗了一点,但整个人的精神状态看起来并不像一个被关了两个多月的人。他站在被告席上,两只手自然垂在身体两侧,目光在旁听席上缓缓扫了一圈,然后落在公诉人席上。他看到秦牧的时候,嘴角动了一下,那个弧度很小,但秦牧看到了。
“被告人周维德,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没有异议?”蒋文烈问。
周维德微微偏了一下头,用一种很平稳的语调说:“有。桥不是我建的。荣达基建的实际控制人不是我,是庄先弘兄弟。北山俱乐部的经营也是庄先弘的哥哥负责。我只是慈善基金会的理事长,所有项目都是委托下面的人管理的。我对地下室里发生的事情不知情。”
“你对彩虹桥垮塌不知情?”
“桥塌是工程质量问题,不是故意杀人。我很痛心,但我没有参与工程管理。”
“你对北山地下室的囚禁和猎杀行为不知情?”
“那是我名下的物业,但我从来没有下去过。”周维德的语气从头到尾没有变过,平稳得像一面没有风的湖水,“庄先弘兄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我的场地进行了违法行为。我很抱歉我没有尽到监管责任,但我不是罪犯。”
旁听席上发出一阵低沉的骚动。有人在后面压着嗓子骂了一句脏话,被法警制止了。秦牧坐在公诉人席旁边的证人等候位上,看着周维德的侧脸。这个人说这些话的时候,没有脸红,没有出汗,没有摸鼻子,没有转戒指——他右手无名指上那枚方形银戒指已经被作为物证没收了,现在上面只剩一圈戒痕。他在讯问室里对秦牧说过的话——我杀了庄先弘的哥哥,我建了猎场,我从来没有把那些人当人——在法庭上被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吞回去了。
顾夜白从公诉人席上站起来,开始做公诉意见陈述。他的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像是被钉子钉在法庭的空气里。
“审判长,审判员。本案是一起极其罕见的、以慈善名义掩盖的系列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周维德利用其控制的维德慈善基金会和荣达基建公司,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建立并运营了一座私人猎场。猎场的猎物,是从城隍庙零工市场非法拘禁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浪者。猎场的猎人,是被告人周维德本人以及他所组织的俱乐部会员。猎场的管理人员对猎物实施了捆绑、囚禁、刀割、刮骨等系统性的凌虐行为,并在定期组织的围猎活动中使用猎弩和猎刀对猎物进行猎杀。”
他停下来,翻了一页公诉意见书,目光扫过被告席上的周维德,然后继续说道:“经法医鉴定和现场挖掘,在北山度假俱乐部地下囚室和后方松林中,共发现人类骸骨四十一具。其中在地下囚室内发现的两具遗体,有明显的死后刀砍痕迹。松林骸骨中有十余具颅骨存在弩箭穿透伤。所有死者的身份,均与城隍庙零工市场失踪人员记录吻合。这不是工程事故,不是管理失职,这是有组织、有预谋、持续两年多的犯罪。”
顾夜白把公诉意见书放下,从案卷里抽出一份秦牧的鉴定报告。“下面,我将申请法庭传召本案首席法医鉴定人出庭作证。”
秦牧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西装的衣领,走到证人席上。蒋文烈看着他,用一贯低而清晰的声音说:“鉴定人,请陈述你的姓名、职务和资质。”
“秦牧。清江市公安局法医科主任法医师。从事法医学工作七年,累计完成法医学鉴定一千四百余例。”
“鉴定人对本案出具的法医学鉴定报告,是否是你本人在法定程序下做出的?”
“是。全部鉴定报告均由我本人在清江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室,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做出。”
顾夜白从公诉人席上站起来,走到证人席前面。“秦法医,请你向合议庭说明编号四十二号遗体的尸检结果。四十二号遗体是谁?”
“四十二号遗体,经DNA比对确认为林根生,男,四十二岁,四川省万县人。生前在清江市城隍庙零工市场务工。遗体于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晚在彩虹桥垮塌现场江滩上提取。”
“他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死亡原因是高处坠落导致的胸腹部大面积钝性撞击伤,与桥面垮塌后坠落的损伤类型一致。”
“但他的遗体上是否存在与坠落无关的陈旧性损伤?”
秦牧把鉴定报告翻到体表损伤鉴定那一页,摊开在面前。法庭两侧的大屏幕上同步显示出了鉴定报告的照片。那是一张四十二号遗体手腕淤痕的特写照片,淤痕呈环形,深紫色,边缘整齐,宽度均匀。
“存在。死者双腕有环形陈旧性皮下出血,形成时间在死亡前七至十天。淤痕的形态和宽度与工业用黄麻绳捆绑的受力特征一致。死者左侧第三、第四肋骨之间存在一道长六厘米的陈旧线性锐器划伤,边缘平滑,两端深浅一致,系受控状态下刀具切割所致。此外,在死者第四肋骨骨面上存在一处微小的利器刮削痕迹,系刀刃贴骨面横向刮过导致的骨膜损伤。以上三处损伤的形态特征均与桥梁垮塌的钝性撞击伤完全不同。”
“这些陈旧伤说明了什么?”
“说明死者在死亡前七至十五天内,曾被他人以麻绳捆绑手腕,并在受控状态下遭受了至少两次刀具有意切割和刮削。这种行为的性质不属于普通暴力伤害,而具有系统性、控制性和凌虐性的特征。”
顾夜白走到公诉人席前,又拿起了一份鉴定报告。“秦法医,编号拾捌号囚室被救出的受害人——也就是你们所说的十八号——他的伤情和你刚描述的四十二号死者之间有相似之处吗?”
“有。”秦牧的声音始终保持着一种法医特有的平静,但这种平静在法庭的安静里显得格外有力,“十八号受害者的双腕同样存在黄麻绳捆绑导致的环形淤伤,他的左侧锁骨下方也有一道陈旧性锐器划伤,位置、角度、深度和四十二号死者身上的刀痕高度一致,系由同一种刀具、同一种施力方式造成。唯一的区别是十八号还活着,而四十二号死了。”
旁听席上又发出一阵骚动,这次声音更大了。蒋文烈敲了一下法槌。赵长青从辩护人席上站起来,扶了一下领带,走到证人席前面。他的动作不紧不慢,脸上的表情是一种老练的、胸有成竹的冷静。
“秦法医,我有一个很简单的问题。”赵长青的声音不高,但每一个字都咬得很清楚,“你能在四十二号死者的陈旧伤和周维德先生之间,建立起直接的、排他的因果联系吗?换句话说,你能在法医学上确认,那些淤伤和刀痕一定是我当事人造成的,而不是其他任何人造成的?”
秦牧看着他。他知道这个问题会来。从顾夜白在走廊里提醒他的那一刻起,他就在等这一刻。赵长青的策略很简单——尸检报告能证明林根生被绑过、被刀割过,但法医学不能凭空说出施暴者的名字。法医学能描述伤口的形态、刀具的弧度、施力的方向,但它不是DNA鉴定,无法把刀痕和一个人的手直接连接起来。除非有别的证据。
“法医学鉴定本身不能单独确认施暴者的身份。”秦牧说,声音平稳,“但本案中,法医学鉴定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完整的逻辑链条。”
“什么逻辑链条?”赵长青追问。
“四十二号死者指甲缝中提取的木屑,经显微镜比对,与北山地下囚室墙壁上速生松木隔板的纤维结构一致。死者指甲缝中提取的工业石灰粉末,与拾陆号囚室墙角堆放的石灰化学成分相同。死者双腕淤痕上附着的麻纤维,与拾柒号囚室铁环上残留的黄麻绳绳体纤维在显微镜下完全吻合。在拾陆号囚室地面上,法医鉴定人员提取到一枚银质戒指印章碎片,印章上刻有‘维’字。该碎片经测量与被告人周维德右手无名指上佩戴的方形银戒指缺口完全吻合。”
秦牧把这几句话一句一句地摆出来,每句之间停顿半秒。法庭很安静,旁听席上的呼吸声都能听见。
“因此,法医学鉴定不能单独说出施暴者的名字,但法医学鉴定能够将死者与犯罪现场、犯罪工具以及被告人的随身物品进行完整的物证链接。这个链条的每一环,都有独立的鉴定数据支撑。”
赵长青脸上的微笑没有消失,但他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把手里的笔在指间转了一圈,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周维德,然后坐回了辩护席。周维德的嘴角又动了一下,这次不是微笑,是一种很难描述的角度——像是他听到了一个他早就猜到但不愿意被证实的答案。
轮到顾夜白继续发问。他从案卷里抽出了最后一个证物袋,里面装着林根生的工作笔记。他走到证人席前,把证物袋举起来。
“秦法医,这本工作笔记是在什么位置提取的?”
“彩虹桥南侧第三个桥墩基座裂缝的水下部位。提取时间是一九九九年一月八日凌晨三时。笔记由死者林根生本人在被拘禁期间书写,共十五篇日记。日记中明确描述了被‘戴方戒指的人’持刀刮骨的事实,并记录了猎场囚室的编号和结构。日记的笔迹经鉴定与林根生生前笔迹样本一致。”
顾夜白把证物袋放回公诉席上,转过身,面朝合议庭。“审判长,审判员。一本从桥墩水下裂缝里找到的工作笔记,一个从地下囚室地面上找到的戒指碎片,四十一具从松林和囚室里挖出来的骸骨,一个从囚室里被救出来的活着的受害者。物证、人证、书证,全部指向同一个结论——周维德,就是这个猎场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最终责任人。”
他说完最后一句话,法庭里安静了很久。然后蒋文烈宣布上午的庭审休庭,下午继续。
秦牧从证人席上走下来,把鉴定材料一件一件收进文件箱。他收得很慢,手指在每一份鉴定报告的封面上都停了一下。他想起林根生写在日记里的话——芝麻糖不要一次吃完。冷的时候要找个背风的地方蹲着。不要相信穿黑色立领外套的人。爸爸没有跑掉。
他没有跑掉。他把证据藏在了桥墩下面。现在,这些证据替他站在了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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