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宏宇的办公室在检察院九楼走廊尽头,朝南,窗户正对着海澜港保税区的天际线。赵卫国被批捕之后,这间办公室的灯连续亮了好几个通宵。老猫每次路过都能看到窗户里透出来的冷白色日光灯的光,和祁宏宇坐在办公桌后面翻案卷的剪影。
案件重启程序正式启动后的第四天,祁宏宇召集了一次内部碰头会。会议室里只有四个人——他自己、反渎职侵权局的两名办案骨干,以及已经从档案科调回来参与专案组的老搭档方淑梅。方淑梅五十出头,短发花白,戴着一副厚框眼镜,在反渎局干了将近二十年,是海澜市检察系统公认的“案卷杀手”——任何证据链到她手里,三天之内就能被她找出所有漏洞,或者把所有漏洞全部补上。
“赵卫国的DNA鉴定、DV录像、周海生和陈锋的证人证言、顾敏之提供的涉私名单,这些已经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支撑故意杀人的起诉。”方淑梅把面前一摞卷宗推到桌子中央,“但有一个问题——赵卫国在讯问里说苏振邦指使他杀人。苏振邦死了。死人不能被起诉。他留下的遗书可以作为书证,但不能单独定罪。苏明远知情不报和施加压力的部分,目前只有苏振邦遗书里的片面之词和赵卫国的一句旁证——他承认受苏振邦指使,但他没有证据。苏明远本人对遗书内容的回应是‘我不知情’。”
“孤证。”祁宏宇把笔放下。
“孤证。”方淑梅点头,“法律上,孤证不能定罪。我们需要另一个人——一个活着的人——能证明苏振邦在案发前和赵卫国之间有过直接指令。这个人必须同时接触过苏振邦和赵卫国,而且他的证词必须能和现有物证形成闭环。”
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钟。祁宏宇的笔在纸上画了一个圈,圈里写了三个字——“梁志诚”。
方淑梅摇了摇头:“梁志诚在讯问里只承认了自己篡改尸检报告,对苏振邦和赵卫国之间的指令关系一问三不知。他怕。他在基层干了一辈子法医,苏振邦在他眼里就是天。现在天虽然塌了,但他还是不敢说天曾经有多黑。”
“他不敢,就找敢的人。”祁宏宇把画了圈的纸推到方淑梅面前,“赵卫国供述里提到,苏振邦给他下指令的时候,办公室里有第三个人。赵卫国没有认出那个人是谁,只说是个送茶水的秘书。你帮我找出这个人。”
方淑梅没有问怎么找。她把那张纸收进文件夹里,站起来走到会议室门口,忽然停住脚步,侧过头说了一句:“九八年苏振邦的专案组办公室在三楼东侧。他当时的专职内勤叫康秀兰,退休前在市公安局后勤处。退休后就住在海澜港老城区。我去找她。”
康秀兰住在海澜港老城区一栋九十年代的机关宿舍楼里,和为民路十七号隔了三条街。方淑梅带着一名书记员在当天下午找到了她。开门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民警冬季执勤服,脚上趿着棉拖鞋。她看到方淑梅亮出的检察院工作证,表情很平静,像是在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
“苏振邦的事?进来吧。”
康秀兰的家不大,两室一厅,收拾得干干净净。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泛黄的合影——一群穿警服的人站在老市公安局门口,前排正中间坐着的就是苏振邦。照片下方贴着一张手写的便条,字迹很小但很工整——“九八年四月,专案组全体人员合影。后排右三:康秀兰。”
“我在这张照片上站了二十五年。”康秀兰坐在沙发上,给方淑梅倒了一杯水,“每年四月,我都要把这张照片擦一遍。擦到今年,照片上的人死的死、退的退,还在台上的就剩苏明远一个了。”
“康姐,我今天来是想问您一件事。”方淑梅把声音压得很温和,但问题很直接,“九八年四月十三号下午,苏振邦在办公室里见赵卫国的时候,您是不是在场?”
康秀兰握着杯子的手顿了一下。她低下头,看着杯子里微微晃动的水,沉默了很长时间。客厅里的老式挂钟走了十几下,她才开口。
“在场。我是进去送茶的。苏局长让我把茶放下就走,但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听到他说了一句话——‘卫国,这个人必须消失。你用什么方法我不管,但结果不能出纰漏。’我当时站在门后面,手里端着空托盘,腿软得迈不出去。苏局长说完这句话,转过头来看到我还在门口。他没发火,没骂我,只是看了我一眼,然后说:‘小康,你什么都没听到。回去工作吧。’”
方淑梅示意书记员把笔录记下来,然后继续追问:“您有没有跟任何人说过这件事?”
“没有。”康秀兰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像是怕被隔壁邻居听到,“我不敢。苏振邦是专案组组长,是市局副局长,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他说我没听到,我就没听到。他让我回去工作,我就回去工作。后来专案组成立了,我被编进去当内勤,每天整理案卷、收发文件、给会议室倒茶。我看着陈锋的鉴定报告被改了,看着韩炳坤的尸检报告被换了,看着顾敏之的举报信被压在抽屉里落了灰。我什么都知道,但我什么都没说。”
她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站起来走到那组合影前面,用手指点了点后排右三那张年轻的、拘谨的、穿着警服的脸。
“这个女人,不是警察。她是我。我当了二十五年帮凶。”
方淑梅把笔录做好,让康秀兰签了字,然后合上文件夹。走之前她问了一句:“康姐,如果需要您出庭作证,您愿意吗?”
康秀兰站在合影前面,背对着方淑梅,声音沙哑而坚定:“二十五年前我不敢。现在没有不敢了。”
赵卫国被移送看守所之后的第一次正式提审是在康秀兰作证的第二天上午。祁宏宇带着方淑梅和书记员,在看守所三号讯问室里等了不到十分钟,赵卫国就被带了进来。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看守所马甲,头发剪短了,手背上自己抓的那三道新伤已经结了痂。他的表情和上一次讯问完全不同——不再是那种长途跋涉后终于可以休息的释然,而是一种翻过了第一座山之后发现前面还有一整条山脉的疲惫。
“赵卫国,今天提审你是因为我们有新的证人证言需要你辨认。”祁宏宇把康秀兰的证言复印件放在桌上,推到赵卫国面前,“苏振邦四月十三号下午在办公室里对你说的话,有第三个人听到了。她当时在场,她听到了苏振邦说——‘这个人必须消失’。”
赵卫国低头看着那份证言复印件,看了很久。他的嘴唇动了动,然后忽然笑了一下——那笑声轻得几乎听不见,像是在嘲笑某个很多年前的自己。
“康秀兰。那个倒茶的。我以为她早死了。”
“她活着。她愿意出庭作证。”祁宏宇的声音平稳而公事化,“你现在可以重新考虑你的供述。你上一次说苏振邦只是‘给你暗示’,没有直接命令。但康秀兰的证言证实苏振邦给了你直接命令——‘这个人必须消失’。你的定罪和量刑,在直接命令和间接暗示之间有很大的差别。”
赵卫国把手从桌上放下来,放在膝盖上,攥了攥拳头。他手上的指节已经有些变形,是常年握笔留下的职业病——二十五年前他握的是缉私处的记录笔,二十五年后他握的是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签字笔。中间隔着一根货钩收杆。
“你们找到他的账本了吗?”
“什么账本?”方淑梅敏锐地追问。
“不是魏东亭的涉私名单。是苏振邦自己的账本。”赵卫国抬起头,目光忽然变得极其锐利,像是某个开关被按下了,“他当了专案组组长之后,把温锦昌走私集团被查封的资产全部经手了一遍。他从中截留了一部分,具体多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把每一笔都记在了一个黑皮笔记本上。那个笔记本的封面印着‘海澜市公安局’六个烫金字。”
祁宏宇的笔停住了。“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有一次喝醉了,在我面前打开过那个笔记本。他只给我看了一页——上面列着日期、金额、收款账户和备注。备注里写着‘转苏明远留学费用’、‘转苏明慧生活费’、‘转邱建国封口费’。他跟我说:‘你以为我是为了谁?我要是倒了,他们全完。’”
“那个笔记本在哪里?”
赵卫国沉默了一会儿。讯问室里的日光灯嗡嗡地响着,墙上的电子钟跳了好几下,他才开口。
“苏振邦死后,东西应该还在他书房里。但苏明远比你们快——他爸咽气不到两个小时,他就一个人进了书房。出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拿,但他进去的时候是空的,出来的时候左边口袋里鼓了一块。那里面装的,就是那个黑皮笔记本。”
祁宏宇合上讯问笔录,站起来走出讯问室。走廊里他的脚步声很快,方淑梅几乎是小跑着跟上去。“老祁,苏明远现在是副市长,就算他辞职了,要传唤他也要走市委批准的程序——”
“不走程序。”祁宏宇头也不回,“他口袋里的笔记本,是证物。藏匿证物本身就可以立案。你马上回院里申请搜查令,我直接去他办公室。”
海澜市市委大院三号楼三楼,苏明远的办公室门上“副市长”三个字还没来得及摘掉。祁宏宇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明远正在收拾办公桌上的私人物品——几本书、一个相框、一个用了多年的陶瓷茶杯。他看到祁宏宇和跟进来的办案人员,放下茶杯,双手撑在办公桌边缘,站得很直。
“祁检察长。我爸的遗书我已经交纪委了。该说的我都说了。”
“有一个东西你没交。”祁宏宇把搜查令放在办公桌上,“你爸的账本。黑皮,烫金封面。上面列了他从查封资产中截留的每一笔钱。”
苏明远的脸色在日光灯下一点一点地变白。他的手从办公桌边缘滑下来,垂在身侧。沉默了很长时间之后,他转过身,走到办公室角落的保险柜前面,蹲下来,输入密码,拉开柜门,从里面拿出一个黑色的笔记本。笔记本的封面印着“海澜市公安局”六个烫金字,边角已经磨出了白印,页边发黄卷曲。
“这是我爸留给我的。”苏明远把笔记本放在办公桌上,声音沙哑,“不是遗物。是烫手山芋。他死的那天下午我第一个进了书房,在他桌子抽屉里找到了这个。我当时想把它烧了。但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看到了我的名字——‘苏明远留学费用,二十万。’我的手就动不了了。他这辈子贪的每一分钱,都记在这个本子上。他把它留给我的时候,不是让我用它来保护自己。他是想让我替他毁了它。”
他抬起头,目光和祁宏宇撞在一起。那张始终被精心管理的疲惫的脸上,终于裂开了一条缝。
“我没有烧。我把它放在保险柜里放了四天。四天里我每天早上醒来都在想,今天要不要烧。然后今天我把它交给你了。因为我不想再替他保管下去了。”
祁宏宇拿过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就是赵卫国说的那一行——“苏明远留学费用,二十万。”后面一页是苏明慧——“苏明慧生活费,五万,封口。”再后面是邱建国、梁志诚、陈锋——不是封口费,是“安抚费”,每人每年五千,从一九九八年发到二零二三年。
最后一页是一个人的名字,单独列在空白处,没有金额,没有备注,只写了两个字——“顾敏之。”下面有一行小字,笔迹和前面完全不同,很潦草,像是在临终前用最后的力气写下的:“她什么都没要。她只要公道。我这一辈子,唯独欠她一个人的账,还不清。”
祁宏宇合上笔记本,示意身边的工作人员把它装入证物袋。然后他对苏明远说了一句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你明知你父亲的笔记本包含犯罪证据而将其藏匿,即使最终自愿交出,在法理上也构成了对证据的隐匿。这部分情节,我会在结案材料中如实写明。”
苏明远闭上眼睛,缓缓地点了点头。
当天下午,祁宏宇把苏振邦账本的关键页复印件带到了为民路十七号。他把那页写着顾敏之名字的账本最后一页放在写字台上,推到顾敏之面前。
顾敏之低下头看了一眼。她看了很久,久到窗外从下午变成了黄昏。然后她把那页纸重新推回给祁宏宇,抬起头,摘下金丝眼镜,用软布擦了擦镜片。
“这个账本上的账,我从来没想过要他还。”她的声音沙哑而平稳,像是在陈述一个和自己无关的事实,“但我要他儿子知道——他爸欠的不是我一个人。是魏东亭的女儿,是坐了十五年牢的俞建民,是被吊销了记者证的孙浩然,是被调去守档案室的老祁,是在渔港里等了一辈子的周海生。他还不完。但他至少可以让这些人的名字,被写进同一个账本里。”
她重新戴上眼镜,从写字台上拿起钢笔,翻到笔记本新的一页。
“接下来你们需要什么?”
窗外,海澜港码头的汽笛又响了,低沉而悠长,像是有人在深海深处敲了一口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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