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亡妻之痛

韩智浩的车停在了一栋老旧的公寓楼前。

这栋楼他来过不下二十次。三年前朴正宇被开除之后,他每隔一两周就会来这里坐坐,有时候带两瓶烧酒,有时候带一盒炸鸡,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只是坐在那张折叠床上和朴正宇一起看那台永远开着的电视机。两个大男人并排坐着,谁也不说话,屏幕里的综艺节目笑声刺耳,房间里却安静得像在守灵。

最后一次来是一年前,郑秀妍的葬礼之后。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韩智浩撑着一把黑伞站在殡仪馆门口,看着朴正宇一个人站在灵堂外面,没有进去,也没有离开,就那么站着,雨水顺着他的头发淌下来,把他整个人浇得像一截被遗弃在路边的木头。韩智浩走过去想把伞递给他,朴正宇摆了摆手,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韩智浩到现在还记得每一个字。

“智浩,你知道她最后一通电话打给谁吗?打给我。我当时在加油站值夜班,没接。我以为是催我回家吃饭,想着下班再回。然后警署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他顿了顿。

“她有话要跟我说。我不知道是什么话。我永远不会知道了。”

从那以后,韩智浩再也没来过这栋公寓楼。他不敢来。每次想打电话,手指在通讯录上悬停几秒,最终还是放下。他知道有些事情不是朋友能帮上忙的,有些伤口不是时间能愈合的,有些深渊不是伸一只手就能把人拉上来的。

但现在他不得不来。

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发出昏暗的橘黄色光芒,照在贴满小广告的墙面上。三楼走廊尽头的那扇门上贴着一张水电费催缴单,日期是上个月的,已经被雨水泡皱了。韩智浩敲了三下门。

没有回应。

他又敲了三下,这次加了力道。

还是没有回应。

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片刻,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把钥匙。那是朴正宇三年前给他的,当时说是备用钥匙,万一他哪天喝多了把自己锁在外面,韩智浩还能帮他开门。这把钥匙韩智浩一直留着,挂在自己的钥匙串上,和其他钥匙混在一起,每次看到它都会想起很多事情,但从没用过。

他深吸一口气,把钥匙插进锁孔。

门开了。

房间里的景象让韩智浩愣在原地。

不是因为他想象中的那样——没有空酒瓶堆成山,没有烟灰缸满到溢出来,没有发霉的外卖盒。恰恰相反,这间屋子整洁得不像话。折叠床上的被子叠成了标准的方块,塑料洗衣篮里的衣服叠放得整整齐齐,灶台上连一个油点都没有。

这不像是一个人的住处,更像是一间被精心维护的作战室。

韩智浩慢慢走进房间,目光扫过每一个角落。那台旧电视机开着,画面上播放的是二十四小时新闻频道,声音被调到了最小,只有嗡嗡的背景音。电视旁边的墙上钉着一张东和市地图,上面用不同颜色的图钉标出了十几个位置。有些图钉是红色的,有些是蓝色的,有些是绿色的。

韩智浩走近地图,仔细辨认那些被标记的位置。

红色图钉:樱丘区姜民硕的住宅,兴业集团总部大楼,姜太英社长的私宅,三个兴业集团关联公司的地址。

蓝色图钉:东海娱乐株式会社总部,“紫夜”会所,沈泰俊的三处私人住宅。

绿色图钉:东和警署本部,东和地方法院,东和地方检察厅。

每一颗图钉旁边都用极小的字体标注了日期、时间、人员进出规律。韩智浩认出了那个字迹——那是朴正宇的字,一笔一划,干净利落,和他当年写案件报告时一模一样。

只是现在,这些字的笔锋里多了某种说不清的东西。

像是刀刃的弧度。

韩智浩掏出手机拍了张照片,然后把地图从墙上取下来卷好。他打开衣柜,里面挂着的不是衣服,而是一套完整的攀爬装备:静力绳、安全带、八字环、上升器、攀岩鞋。衣柜底层放着一个工具袋,里面有锁匠工具、无线信号干扰器、夜视望远镜,以及一沓子从不同角度拍摄的监视照片。

全都是姜民硕和沈泰俊的。

韩智浩蹲下来翻看那些照片,越看越觉得脊背发凉。这些照片的时间跨度至少有半年以上,拍摄地点覆盖了目标人物的住宅、办公场所、娱乐场所、行车路线。每一张照片的背面都标注了日期、时间和备注信息,字迹同样一丝不苟。

有一张照片是姜民硕在地下停车场开车门的瞬间。备注写的是:“安保系统型号:博世B5512,感应器类型:红外双鉴,响应延迟:约15秒。”

另一张是沈泰俊的私人别墅的后墙。备注写的是:“院墙高度2.4米,顶部无防护刺网,侧门为木质,锁芯型号:Yale YDM4109,可使用工具绕过。”

韩智浩翻到最后几张照片时,手停了下来。

那是一张女人的照片。

不是郑秀妍。这个女人比他更年轻,大概二十三四岁的样子,眼神里有一种被什么东西碾碎之后残留的空洞。照片背面没有写目标信息,只写了一个名字和一个号码。

韩素英。

报案编号:东和西署第2023-04781号。

案件状态:不予起诉。

韩智浩把照片翻过来,正面是韩素英站在一栋建筑前的样子。他仔细看了看,认出了那栋建筑——那是东和市西区的一家精神科诊所。照片拍摄日期是四个月前。

也就是说,在姜民硕被杀之前四个月,朴正宇还在跟踪另一个案子。

韩智浩闭上眼睛,用手捏了捏鼻梁。当他睁开眼时,目光落在了床底下露出一个角的东西上。

他蹲下去,看到了那个铁皮工具箱。

工具箱没有上锁。他打开盖子,看见了里面的东西:郑秀妍的照片,一块空白的金属牌,那本翻旧了的笔记本。

他拿起笔记本,犹豫了三秒钟,然后翻开了第一页。

那是朴正宇的字。

“第一天——今天是她离开的第1天。我站在殡仪馆外面,没有进去。不是怕看见她,是怕她看见我。她会问,正宇啊,你怎么让那个人就这样走掉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所以我决定不回答。我要让他来回答。我要让他们所有人来回答。”

韩智浩继续往后翻。

“第十五天——开始跑步。五公里。身体很重,但脑子更重。律师说案子可能会不起诉,说姜家那边的律师团给了检方压力。我不意外。我当刑警的时候就见过这种事。我只是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

“第三十天——今天在法院门口看见姜民硕了。他穿着名牌西装,从法院侧门出来,上了一辆黑色的奔驰。他看了一眼天空,然后笑了。笑了。三十天前他撞死了一个人,三十天后他笑了。”

韩智浩翻到三个月左右的位置。

“第九十天——我跟踪了他一个月。他每周去两次夜店,三次会所,周末去高尔夫球场。他加速通过人行横道的时候从不减速,保安团队有六个人轮班,安保系统的漏洞在侧门,摄像头的死角在后巷。如果要动手,后巷是最佳位置。但我不会在后巷动手。那里没有意义。我要让他在一个他知道自己该死的地方接受审判。我要他看着我的眼睛,就像她看着他车灯的时候一样。”

韩智浩的手开始发抖。他知道这段话意味着什么。

但接下来的内容更让他震惊。

“第一百二十天——今天去了西区。找到了韩素英。她瘦了很多,说话的时候不敢看人的眼睛。她问我,为什么要帮她。我说因为我妻子也曾经被人伤害过,而那个人现在还在笑。她没有再问。她给了我一个U盘,里面是沈泰俊的录音。她说当时她偷偷录的,但律师告诉她不能作为证据,因为是非法的。非法。她在被侵犯的时候按下了录音键,然后法律告诉她这个举动是非法的。这个世界疯了。”

韩智浩猛地合上笔记本,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U盘。

他重新打开工具箱,在里面翻找。照片下面压着一个透明的塑料小袋子,里面装着一个黑色的小U盘。他把U盘拿出来握在手心里,金属外壳冰凉,像一块冰。

他没有马上看。

因为他知道,一旦看了,他就再也无法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他把U盘装进自己的口袋,把笔记本放回工具箱,把工具箱推回床底,把地图卷好夹在腋下。然后他走出房间,锁上门,把备用钥匙重新放回钥匙串上。

走廊里还是那么昏暗。声控灯在他脚步声响起的时候亮了一瞬,然后又灭了。

韩智浩走出公寓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他把地图扔进副驾驶座,自己坐在驾驶座上没有发动引擎。手机亮了一下,是署里的电话。

“韩组长,有新的情况。”电话那头是金成焕的声音,语速很快,像是压抑着某种兴奋,“我们找到了一个目击者。姜民硕案发当晚,有人在樱丘区看到了一辆灰色旧款丰田卡罗拉,停在距离案发现场大约五百米的地方。车型、颜色、停放时间全部对得上。”

韩智浩沉默了两秒。

“车牌号拍到了吗?”

“拍到了一部分。监控画面很模糊,只能看到最后三位数字。”

“多少?”

“762。”

韩智浩握着手机的手微微收紧。他见过那个车牌。就在三年前,那时候朴正宇还没有被开除,开的正是一辆灰色旧款丰田卡罗拉。车牌号他记不太全了,但最后三位数字他记得。

是762。

“韩组长?还在吗?”

“在。”韩智浩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你把监控画面发给我。其他的先不要向上面汇报,等我确认之后再说。”

“明白。”

韩智浩挂了电话,靠在座椅靠背上,闭着眼睛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他发动引擎,没有开警灯,没有拉警笛,只是一个普通的车速驶入了东和市的夜路。

副驾驶座上,那张地图被风吹开了一个角,露出红色图钉标记的位置——樱丘区。

他的手机震了一下,是金成焕发来的监控画面截图。

他点开放大,看到了一辆模糊的灰色轿车停在路灯照不到的地方。车型像丰田卡罗拉。车牌号看不清,只有最后三位在某个角度反射了一瞬间的光。

762。

韩智浩把手机放到一边,踩了一脚油门。

他要去的地方不是警署,也不是朴正宇的住处。他要去樱丘区。

他知道自己的老搭档不会在那里。姜民硕已经死了,朴正宇没有理由再回到那个地方。但韩智浩不是去找人的,他是去找答案的。

他需要一个理由。

一个说服自己——或者说服别人——那个数字762只是一个巧合的理由。

夜色越来越浓。东和市的霓虹灯在车窗外一盏一盏地亮起来,红蓝绿紫,像是这座城市脸上的一层层浓妆。而在那些灯光的阴影里,有人正在准备他的下一场审判。

朴正宇坐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网咖包厢里,面前的屏幕上显示着沈泰俊的社交账号主页。

沈泰俊今天下午发了一张照片:他在“紫夜”会所的VIP室里,手里端着一杯红酒,配文是——“周三的老地方,还是老样子。”

评论区里有人问他:哥,每周三都去,不腻吗?

沈泰俊回复了一个眨眼的表情。

朴正宇盯着那个眨眼的表情看了五秒钟,然后关闭了网页,打开了一个加密的记事本文档。

他在文档里打下一行字:

“沈泰俊,第三审开庭。”

“时间:周三晚八点。”

“地点:紫夜会所,后巷。”

“判决:——”

他停了一下,手指悬在键盘上方,像是在斟酌用词。然后他继续打了下去。

“死刑。”

打完这两个字,他关闭文档,清除了浏览记录,关掉电脑,起身离开了网咖。

街上的人已经不多了。夜色中,灰色的丰田卡罗拉安静地停在路边,像一头蛰伏在暗处的野兽,等待着下一次狩猎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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