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郊马场藏了三十多匹马。消息像一瓢冷水泼进滚油里,整个节度使府炸了锅。
曹利用天没亮就带着一队亲兵出了城。临行前他路过吏房,朝里面瞥了一眼。李慕白正坐在案前誊录公文,笔尖在纸面上沙沙地走着,头也不抬。曹利用在门口站了片刻,似乎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李慕白听见脚步声远去,才放下笔,将右手摊开在膝上。手心全是汗。那三根红绳已经被他收进了袖子的暗袋里,紧贴着腕口的皮肤,像三条烧红的铁箍。
他今天誊的是一份调粮文书,字迹工整,格式规范,无一处差错。可每写两三行,他的笔就会不由自主地顿一下,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按着他的手腕。他的目光也会从纸面上飘起来,飘向窗外,飘过院墙,飘到那座废弃马场的方向。
三十七匹马。赵云供状里写的,是三十七匹。昨夜那个画脸人对他说“你来迟了,赵云”,牵走的是第三十七匹。可李慕白自己说了一句“第三十八匹”。那第三十八匹,指的是什么?
是下一匹将要被盗的马?还是下一个将要死的人?
他不确定。他唯一确定的是,那句话不是他自己想说的。它像是从舌根底下自己冒出来的,绕过他的意志,直接从他嘴里滑了出去。
快到正午时,曹利用回来了。
他的脸色比出门时更难看了。眉头拧成一个川字,嘴角往下撇着,走路带风,袍角在身后猎猎作响。他身后跟着两个亲兵,抬着一只沉重的麻袋。麻袋鼓鼓囊囊,底部渗出一圈深色的水渍,在石板地上拖出一道断断续续的湿痕。
曹利用径直走向节堂。经过吏房门口时,他忽然停住了脚步,偏过头,目光越过门槛,钉在李慕白身上。
“慕白,你来一下。”
李慕白站起身,将笔搁在笔山上,跟着曹利用走进节堂。
节堂里很暗。厚重的帷幕拉得严严实实,只从缝隙里漏进几缕正午的阳光,在地面上划出几道亮线。那只麻袋被放在正中央的砖地上,两个亲兵退到一旁,手按刀柄,神色紧张。
曹利用走到麻袋前,弯腰解开扎口的麻绳。袋口敞开,一股腥甜的气味弥漫开来。
里面是一堆骨头。
马的骨头。
粗壮的腿骨,细长的肋骨,带着牙齿的下颌骨,还有几块碎裂的肩胛骨。骨头表面还残留着暗红色的肉屑和白色的筋膜,显然是不久前才被剔下来的。骨头的断口参差不齐,不是利刃切割的痕迹,而是被钝器反复敲砸后断裂的。
李慕白盯着那堆马骨,喉结上下滚动了一次。
“西郊马场,三十四匹马。”曹利用直起身,拍掉手上的灰尘,声音低沉而平稳,像在念一份公文,“全是军马,肩高五尺以上,膘肥体壮,蹄铁齐全。被人藏在废弃马厩的地窖里,藏了不是一天两天了。最早那几匹,看骨架子上的灰,至少养了半年。”
他转过身,盯着李慕白的眼睛。
“问题是,这些马昨夜还活着。今早亲兵赶到时,全都死了。”
李慕白感到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昨夜还活着,今早全死了。昨夜他看见那个画脸人牵着第三十七匹乌骓马走进了黑暗。而在他去之前,那座废弃马场里已经藏了三十四匹马。加上昨夜那一匹,应该是三十五匹。可曹利用说的是三十四匹。
对不上。
“三十四匹加上昨夜那匹,是三十五匹。”李慕白开口,声音干涩得像砂纸在磨木头,“参军的数字是不是少了一匹?”
曹利用的目光微微一变。
“你怎么知道昨夜有一匹?”
李慕白心头一紧。他说漏了。
“马厩昨夜丢了一匹乌骓马。”他迅速补救,尽量让语气显得平静,“早上录尸时听亲兵说的。赵四守夜,丢了马,人也没了。”
曹利用盯着他看了很久,久到李慕白几乎以为自己的谎话被拆穿了。然后曹利用点了点头,移开了目光。
“赵四守的那一匹,不在西郊马场里。”曹利用走到案前,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碗凉茶,仰头灌下去,喉结上下滚动,“西郊的是三十四匹。加上昨夜丢的那匹乌骓马,三十五匹。可赵云供状里说的是三十七匹。还差两匹。”
李慕白没有说话。他在想另一件事。
那些马都死了。三十四匹军马,被人用钝器活活打死,然后剔骨分肉,骨头上还带着新鲜的筋膜。是什么样的人,能在一夜之间杀死三十四匹马?又是什么样的理由,要把藏了半年的马全部灭口?
除非——
那些马不是被人杀死的。而是被“处理”掉的。
就像一个贼听到官府要来搜捕,连夜将赃物转移,转移不走的就销毁。那个人知道西郊马场暴露了,所以在天亮之前,将所有证据毁得干干净净。
而西郊马场之所以暴露,是因为昨夜李慕白去了那里。
他引来了注视。他带来了追查。他害死了那些马。
不对。不是他引来的。是那个画脸人。
那个画脸人叫他“赵云”,当着他的面牵走了第三十七匹马,然后像烟雾一样消失在断墙后面。那盏灯,那张涂满白垩的脸,那个朱砂画成的咧嘴笑容——全是故意的。故意让他看见,故意引他去追,故意把他的目光牵到西郊马场上。
然后官府就发现了马场。然后那些马就死了。
这是一个局。
李慕白感到一股寒气从脚底涌上来,顺着脊柱一路攀升,最后在后脑勺上炸开。那个画脸人要的不是马,不是人,而是让这件事被官府发现。他要把隐藏在黑暗中的东西拖到光天化日之下,让它无处遁形。
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慕白,你在听吗?”
曹利用的声音打断了李慕白的思绪。他抬起头,发现曹利用正站在他面前,手里举着一样东西。
那是一块木牌。巴掌大小,边缘烧焦了,正面刻着一个字——“赵”。
“在马场地窖里找到的。”曹利用将木牌翻过来,背面也刻着字,但被烟熏得模糊不清,只能隐约辨认出几个笔画,“这是军中的马牌。每匹马都有一块,挂在马脖子底下,上面刻着马号和马主。这一块,号数被刮掉了,只剩下一个赵字。”
他将木牌搁在案上,用手指轻轻敲了敲。
“赵云不识字。审他的时候,他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供状是审讯官代笔,他画押。所以这块牌子,不是他刻的。可上面偏偏刻着一个赵字。你说,谁会替一个不识字的人刻这么一块马牌?”
李慕白低下头,看着那块木牌。边缘烧焦的炭痕弯弯曲曲,像一条条黑色的蚯蚓。牌面上的“赵”字刻得很深,笔画有力,入木三分,不是一个不识字的人能刻出来的。但也不是一个熟练的刻工刻的——笔画歪歪扭扭,像是刻的人一边刻一边发抖。
“也许赵云识字。”李慕白忽然开口,声音低得像是自言自语,“供状里说他目不识丁,也许只是他装出来的。他什么都招了,唯独在这件事上说了谎。”
曹利用眯起眼睛。
“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无关紧要的小事上说谎?”
“无关紧要?”李慕白抬起头,目光里有一种曹利用从未见过的东西,介于兴奋和恐惧之间,像烛火将灭未灭时那一瞬间的明亮,“参军可曾想过,如果一个不识字的人写了三份笔迹不同的供状,那供状自然就是假的。可如果他能写出三种笔迹呢?如果他的不识字,从头到尾都是装给审讯官看的呢?”
曹利用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拿起那块木牌,翻来覆去地看了一会儿,然后放在案角,用一张公文盖住。
“你方才说的,我会让人去查。”他的语气恢复了平时的平稳,但声音里多了一层东西,像是一层薄冰覆盖在水面上,“但在查清楚之前,此事不要对外人提起。”
他说完朝门口走了两步,又停下来,转过头看着李慕白。
“还有一件事。那些马,不是被钝器打死的。仵作验过,马的头骨上都有一个小孔,筷子粗细,从耳后刺入,直贯脑髓。一击毙命,干净利落。三十四匹马,三十四个一模一样的孔洞,间距、角度、深度,分毫不差。”
他顿了顿,目光像两把锥子。
“这手法,倒不像是杀马。更像是处刑。”
李慕白回到吏房时,午后的阳光正好照在他的案上,将那些卷宗晒得微微发烫。他关上门,从袖子里掏出那三根红绳,和那块木牌——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木牌也顺了出来,曹利用盖在公文下面的那片刻,他的手快过了脑子。
他将红绳和木牌并排放在案上,然后铺开一张白纸,提起笔。
他需要理清头绪。
第一,赵云的三份供状。一份说盗马为财,一份说盗马为济世,一份说盗马为杀人。三份笔迹不同,纸张来源不同,极有可能是三个人写的。但如果赵云真的识字,而且能写出三种笔迹呢?那么这个推论就要推翻重来。
第二,昨夜那个画脸人。他画着脸谱,系着红绳,用一把柳叶刀处理马匹。手法精准,一击毙命,三十四个孔洞如出一辙。这是处刑,不是屠杀。他在用杀人的手法杀马。或者说,他在用杀马的仪式杀人——赵四脖子上的三道刀口,间距整齐,深可见骨,和那些马头上的孔洞一样,都是某种仪式的一部分。
第三,那个人叫他“赵云”。不是嘲讽,不是试探,而是一种笃定的、不容置疑的称呼。就像一个老熟人见了面,随口喊出对方的名字,自然而然地,理所应当的。
第四,也是最让李慕白心惊的一点——昨夜他看见那个人时,心里涌起的第一反应不是恐惧,不是愤怒,而是一种奇异的熟悉感。那张涂满白垩的脸,那两个炭墨画的眼眶,那个朱砂画的咧嘴笑容,他仿佛在什么地方见过。
不,不是见过。是画过。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那是大约半个月前的一个夜晚,他喝了些酒,半醉半醒地坐在案前,手里捏着笔,在纸上随意涂抹。第二天早上醒来,纸篓里多了一团揉皱的纸,展开一看——上面画着一张脸。
白垩涂面,炭墨画眼,朱砂描唇。
他当时以为是酒后涂鸦,揉成一团便丢开了,没往心里去。
可现在回想起来,那幅画上的每一笔都清晰得刺眼,和昨夜那张真实的脸分毫不差。这不可能。他从未见过那个画脸人,也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他怎么可能在半个月前就画出那张脸?
除非他见过。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某个被遗忘的角落里,他曾经见过那张脸。而那幅画,不过是记忆绕过他的意志,从他的指尖自己爬到了纸上。
李慕白闭上眼睛,用手掌根部按压太阳穴。眼眶后面有一种钝痛感,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膨胀,撑得头骨都在发胀。他试图将记忆往前推,推到半个月前、一个月前、一年前、更久以前。可每当他推到某个节点,记忆就像被人用刀齐齐切断了一样,后面只剩下一片空白。
那片空白里,只有一些碎片。零散的、破碎的、无法拼合的碎片。一个在刑场上滚落的人头。一匹在月光下奔驰的黑马。一只戴着镣铐的手在纸上写字。一个女人的哭声从远处飘来,持续不断,像秋天的蝉鸣。
这些都是什么?是记忆,还是梦?是他亲身经历的,还是他从某个案卷里读到的?
他分不清。
窗外的阳光渐渐西斜,从纸面上移到了墙角。吏房里的光线暗了下来,那些堆在架子上的卷宗在昏暗中变得像一堆堆坟茔,无声地诉说着已经死去的名字。
李慕白睁开眼睛,将那张写着“第三十八匹”的纸揉成一团,丢进纸篓里。然后他重新铺开一张白纸,开始写字。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他的手仿佛被什么东西牵引着,笔尖在纸面上游走,自动地写出一个又一个字。
“某,赵云,绛州人。前供皆虚,今再供。”
他的笔停了停,然后继续写。
“某盗马,非为财,非为济世,非为嗜杀。某所为者,不过是追一个影子。有人盗马,某便盗马。有人杀人,某便杀人。有人画脸,某便画脸。某不知那人是谁,亦不知那人何在。某只知一件事。”
笔尖顿住,墨汁在纸上洇开一个黑点。
“某做了他做的事,某就是他。”
李慕白写完最后一个字,放下笔,看着纸面上那几行字。他的嘴角慢慢翘起来,翘成一个不属于他的弧度。
天色暗了。夜色涌进吏房,将他的影子投在墙上,长长的,瘦瘦的,佝偻着背,像一个在黑暗中提灯行走的人。
远处传来打梆子的声音。一更天了。
而窗外,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点微光。
那是一盏灯的光。被袖子遮住了大半,只漏出一点昏黄的余光,在夜色里像鬼火一样飘忽。那盏灯正从马厩的方向,朝吏房缓缓飘过来。
李慕白坐在案后,没有动。他的目光越过窗纸上的破洞,看着那盏灯越飘越近,越飘越近,最后停在了吏房门口。
敲门声响了三下,不轻不重,每一下都像敲在他的后脑勺上。
然后一个声音从门外传来。不是曹利用的声音,不是亲兵队长的声音,不是府中任何一个人的声音。
那个声音很轻,很柔,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仿佛从遥远的记忆深处飘上来,穿透了时间与遗忘,终于抵达了这一夜的耳畔。
“慕白,开门。”
顿了一顿,那个声音又加了一句。
“你写得很好。第四份供状,笔迹和前三分一模一样。你已经不需要我再教你了。”
李慕白的瞳孔猛地收缩。他缓缓低下头,看着案上那张刚刚写成的供状。
墨迹未干,纸面上每一个字都泛着湿润的光泽。
他认得这笔迹。
这笔迹不是他的。从来都不是他的。
这是赵云供状上的笔迹。第一份的潦草,第二份的工整,第三份的颤抖——他以为自己在模仿,以为自己在无意识地复刻。可此刻,在那盏灯昏黄的光晕下,他忽然明白了。
不是模仿。不是复刻。
那三份供状,从来都只有一个人在写。
那个人一直是他。
门外,那盏灯的微光透过门缝渗进来,在地面上拉出一道细长的光线。光线的那一头,有人在等着,手里提着一盏灯,脸上挂着一抹李慕白在镜子里见过无数次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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