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瘸吏谵语

那一夜,沈迟没有回逆旅。

他坐在韦道安的书房里,对着那枚铜扣和残破书信,直到东方既白。烛泪在铜盘里堆成一座小山,青烟袅袅,像三十年前槐花巷旧居里那株石榴树下的炊烟。那时周氏怀着身孕,总爱在黄昏时分点一盏灯,说灯亮着,他回家就能看见路。

后来他被押出洛阳那天,回头望了一眼。灯灭了,路也断了。

“殷。”他反复咀嚼这个字,舌尖抵着上颚,像在尝一味放了三十年的药渣。

那个游方郎中出现在景云元年五月,正是谯王案发前两个月。他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周氏忽然腹痛,他急得满街找大夫。常去的那家医馆关了门,隔壁药铺的伙计说,巷口有个游方郎中,医术不错,诊金也便宜。

他找到了那个人。

郎中约莫四十来岁,面容清瘦,穿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药箱上刻着一个殷红的“殷”字。他说话和气,切脉仔细,给周氏开了三副安胎药,收了二十文诊金。临走时,他站在院子里看了那株石榴树很久,说了一句沈迟至今还记得的话。

“这树根扎得深,可惜土太浅。”

那时沈迟以为他在说树。

现在想来,他说的也许是命。

天亮后,沈迟向韦道安辞行。韦道安没有挽留,只将一枚青玉佩塞进他手里,说凭此佩可在洛阳城任意一家挂着“竹”字灯笼的邸店赊账歇脚。那是韦家在偃师的旧产标记,虽已没落,余脉犹存。

“老丈若是查到了什么,随时来修善坊找我。”韦道安将他送到角门外,晨雾未散,洛水对岸的宫阙在雾中若隐若现,像浮在半空的海市蜃楼,“若是我这边有了进展,也会设法告知老丈。”

沈迟点了点头,转身要走。韦道安忽然又叫住他。

“还有一件事。”年轻人的声音在雾气里显得有些飘忽,“我父亲的遗书里提到,那场宴席上的五个人,各自负责一个关节。度支司的人负责挪绢,大理寺的人负责伪造案卷,洛阳府的人负责缉拿收押,禁军的人负责押送流放。但第五个人——就是那个姓殷的——他负责的是什么,家父至死都没有查清。”

沈迟回过头,看着韦道安。

“家父只在信的末尾写了一句话。”韦道安一字一顿地念道,“殷某所掌,非绢非案,乃人心也。”

晨风忽然大了起来,吹得槐树枝叶哗哗作响,将韦道安的声音搅得支离破碎。沈迟拢了拢衣襟,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雾气深处。

他没有回北市逆旅,而是沿着洛水往西走,穿过归德坊、景行坊,最后在城西的教业坊停下。这一带是洛阳城最破败的角落,住的都是贩夫走卒、落魄艺人、隐姓埋名的逃犯。巷子窄得只能容一人侧身而过,两边的土墙被雨水冲刷得沟壑纵横,墙根下堆满垃圾,苍蝇嗡嗡作响。

沈迟要找一个人。

一个专门替人打听消息的老乞丐,名叫卜四。三十年前,卜四是南市一带最油滑的“包打听”,只要给钱,他能帮你查出任何一个洛阳城里你想找的人。沈迟被押离洛阳时,曾隔着囚车的木栅栏看见卜四站在人群里,朝他拱了拱手。

那是他记忆中最后一个朝他行礼的人。

他在教业坊深处一间塌了半边的城隍庙里找到了卜四。老乞丐缩在神像下的一堆破棉絮里,浑身散发着酸臭,两只眼睛被眼屎糊得只剩一条缝。他比沈迟记忆中老了许多,牙齿掉光,嘴唇瘪陷,手指扭曲如枯枝。

但他一眼就认出了沈迟。

“你回来了。”卜四的声音像破了洞的风箱,呼哧呼哧漏气,“我就知道你会回来。”

“你当年就知道我会回来?”

“不知道。”卜四咧嘴笑了,露出光秃秃的牙床,“我只是觉得,你不该死。那些人不值得你替他们死。”

沈迟在神像前蹲下,将一包卤肉和半壶浊酒放在卜四面前。老乞丐双眼放光,一把抓过卤肉狼吞虎咽起来,肉汁顺着下巴滴在破棉絮上,他也浑然不顾。

“我想查一个人。”沈迟说。

“谁?”

“景云元年春天,在洛阳城里行医的一个游方郎中。姓殷。”

卜四的动作忽然停住了。他嘴里还塞着半块肉,眼睛却忽然变得清明起来,像一潭浑水里忽然冒出了两颗黑石子。

“姓殷的郎中。”他慢慢嚼着嘴里的肉,像是在反复咀嚼这四个字,“你怎么忽然问起他?”

“你认得他?”

“不认得。”卜四放下卤肉,用手背擦了擦嘴,“但我记得这个人。景云元年夏天,你出事之后大概半个月,这个殷郎中来南市找过我。他知道我是你的旧识,问我你在牢里有没有给家里人留什么话。”

沈迟的心猛地提了起来。

“你怎么说?”

“我说,沈录事进了死牢,谁也不准探视,哪来的留话。”卜四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他听完就走了。走之前给我留了一样东西,说如果有一天你回来了,让我转交给你。”

沈迟的呼吸骤然收紧。

卜四颤巍巍地伸出手,从神像底座下摸出一个油纸包。纸包外面糊了三层桐油,显然是为了防潮。他一层一层地剥开,最后露出里面的一件东西。

那是一本巴掌大的小册子,纸页发黄,边角蜷曲,用粗麻线装订而成。封面上没有任何字,只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药壶。

沈迟接过册子,翻开第一页。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字迹端秀工整,和三十年前那张药方上的笔迹一模一样。这是一本行医笔记,记录了大量病案和药方。沈迟一页一页地翻,心跳越来越快。

翻到第十三页时,他停住了。

那一页记录的日期是“景云元年五月初七”,恰好是谯王案发前一个月。病案的内容如下:

“是日赴城南裴宅出诊。裴府如夫人病心悸,投安神汤一剂。诊毕,裴郎留余于东厢小酌。座中有客五人,皆不言姓名。饮至夜半,各散去。裴郎付诊金五十贯,嘱余勿记病案。余疑而私录。”

沈迟的血一下子涌上了头顶。

城南裴宅。东厢。客五人。

韦道明遗书中提到的那场宴席,时间、地点、人数,全部吻合。而这个游方郎中,竟然是那场宴席的亲历者。

他继续往下翻。

“景云元年五月十五。又赴裴宅。是夜,裴郎独留余于书房,以重金相托,命余配制‘忘忧散’数剂。此方乃前朝禁方,服之可致人神思恍惚,口不能言,手不能书,形同废人。余问其用途,裴郎不答,但曰自有大用。余疑其心术不正,托以药引难得,推之。”

“景云元年六月初二。裴府遣人催药甚急。余知不可再推,乃卷囊夜遁,匿于城西景行坊。然裴府耳目众多,余恐难久藏。若有不测,当以此册存证。”

这一页的末尾,字迹忽然变得潦草急促,墨迹深浅不一,像是仓促之间写下的。

“景云元年六月十五。闻沈录事被逮。余大骇,知裴郎之药当为沈君而备。余罪不可逭。若沈君因此蒙冤,余愿以此身为证。然裴郎势大,余不敢直面其锋。今夜将赴洛水,藏此册于城隍庙神像之下。后来者若见,当知前因后果,为沈君雪冤。”

再往后翻,全是空白。

沈迟握着这本册子的手微微发抖。

三十年了。他以为陷害自己的人,是一手遮天的权贵,是心思缜密的政敌,是利益交织的官场集团。他从没想过,第一个真正知道内情、并且试图留下证据的人,竟然是一个只见过两面的游方郎中。

而这本册子,在城隍庙的神像下沉睡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他回来。

“殷郎中后来怎样了?”沈迟问,声音沙哑得几乎不像自己的。

卜四摇了摇头:“不知道。他给我这个油纸包之后没几天,南市就传开了说有个游方郎中在景行坊被人乱刀砍死。我没敢去看,但我猜,就是他。”

沈迟闭上了眼睛。

册子上的墨迹在记忆里洇开,那行“今晚将赴洛水”像一把生锈的刀,钝钝地割进他的胸口。

那个殷郎中,在写下绝笔信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逃不掉了。但他还是逃了。他逃,不是为了活命,而是为了把这本册子送出去。送到一个能看见它的人手里。

而那个能看见它的人,被流放了三千里,用了整整三十年的时间,才走回这座城隍庙。

沈迟将册子仔细包好,贴身收入怀中。他站起身,朝卜四深深一揖。

“你替殷郎中守了三十年。”他说,“也替我守了三十年。”

卜四咧嘴笑着,两只浑浊的眼睛里忽然涌出了泪水。他不去擦,任它们顺着满脸沟壑淌下来,滴在破棉絮上。

“我没别的本事。”他说,“一辈子就会给人传个话,递个东西。替死人传话给活人,替活人传话给死人。传到今天,总算传成了一回。”

沈迟从怀里取出韦道安给他的那枚青玉佩,放在卜四面前。

“拿着这个,去修善坊找一个叫韦道安的年轻人。他会给你一碗饭吃。”

卜四伸出枯瘦的手,将玉佩抓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忽然,他抬起头,用一种沈迟从未听过的郑重语气说道:

“还有一件事。殷郎中交给我的时候,让我告诉你一句话。”

“什么话?”

“他说——”卜四清了清嗓子,一字一顿,像是复述一个背了三十年的咒语,“裴郎所惧者,非绢也,非案也,乃一妇人之口。若沈君还朝,当寻此妇。她在平康坊。”

沈迟的心猛地一跳。

平康坊,洛阳城最著名的烟花之地,歌伎舞女云集的温柔乡。裴延休惧一个妇人?这妇人是谁?她知道什么?她为何会在平康坊?

“殷郎中可曾说过那妇人的名字?”

“说了。”卜四点头,“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他自己的话,是裴延休在酒醉之后漏出来的一句梦话。殷郎中记在了心里,也记给了我。”

卜四吞了口唾沫,嘴唇翕动,吐出了两个字。

“阿绮。”

沈迟的瞳孔猛然收缩。

他摸到了怀中那块从绢坊地砖下挖出来的玉佩。玉佩背面,刻着两个小字——阿绮。

那一刻,三十年的迷雾像被一道闪电劈开。绢坊。裴。殷郎中。铜扣。宴席。五个人的秘密。而所有这些线索,最终都指向了同一个女人。

一个被藏在地砖下的女人。

“殷郎中的药方,裴延休的黑钱,那五个人的秘密……”沈迟喃喃自语,声音低得只有他自己能听见,“这一切,都埋在绢坊西库房那块松动的地砖底下。埋了三十年。”

夜风从城隍庙破败的窗棂里灌进来,吹得神像前的破幔猎猎作响。沈迟站在庙门口,望着夜色中沉睡的洛阳城,手里紧紧攥着那枚刻着“阿绮”二字的玉佩。

她是谁?她还活着吗?她知道什么?

而更让沈迟脊背发凉的是另一个问题。

殷郎中在遗言里说“裴郎所惧者,非绢也,非案也,乃一妇人之口”。裴延休连谯王案都不怕,连大理寺的案卷都能篡改,连刑部的流配都能操控——他为什么会怕一个女人?

除非,那个女人知道的不是证据。

而是比证据更可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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