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舟最后一次站在自家堂屋里,闻到的是一股潮湿的霉味。
那是八月末尾的雨水从瓦缝渗进来,沿着祖宗牌位后面的墙皮往下淌,把糊墙的旧报纸泡得起皱发黄。他伸手摸了一下那块墙皮,指尖沾上了一层灰白的粉末。这房子是他爷爷在民国二十三年盖的,历经两次战火、一次运动、无数次台风,都没倒。现在却要被一张拆迁通知推平了。
“林先生,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说这话的人叫卫仲谋,河湾区“滨河新天地”开发项目的地产商,穿着一件藏青色的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说话时嘴角总带着三分笑意,像是钉在脸上的一张面具。他身后站着十几个人,有戴红袖箍的街道干部,有穿制服的城管,还有几个看热闹的邻居。
林远舟没理他,从怀里掏出一本红皮的小册子,举过头顶。
“《九嶷联邦行政诉讼法》,今年五月一号刚生效。”他的声音不大,却压住了门外的嘈杂,“根据第三章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顿了顿,目光越过卫仲谋的肩膀,看向那个站在人群后面、一直没说话的区政府秘书方觉晓。
“你们要拆我的房子,得有法院的判决。没有判决,谁来都不好使。”
方觉晓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戴着金丝边眼镜,长相斯文,像学校里教国文的老师。他没有反驳林远舟,只是推了推眼镜,轻声说了句:“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那天晚上,林远舟在灯下写起诉状,一口气写了十七页。他把《行政诉讼法》从头到尾翻了三遍,用红笔圈出每一处能支持他主张的条款。他的妻子沈若兰给他端来一碗面条,搁在桌上凉了又热,热了又凉,他一口没动。
“远舟,”沈若兰坐在他身边,声音压得很低,“我听隔壁王婶说,卫老板放出话来,说谁要是挡了他的路,就让谁在宛州待不下去。”
“那就让他试试。”林远舟头也不抬,“法律站在我们这边。”
“法律?”沈若兰的嘴唇微微发抖,“你忘了你爸怎么死的了?当年他告街道办私分征地款,官司打了三年,最后人没了,钱也没要回来。你说的那个什么行政诉讼法,真的能管用?”
林远舟终于抬起头,看着妻子眼睛里的血丝。他知道她在怕什么。他父亲林守义,十二年前因为举报街道干部私吞征地补偿款,被对方反咬一口,定了个“诬告陷害”的罪名,在看守所待了四个月。人出来的时候瘦得脱了相,不到一年就查出了肝癌,走的那天正好是他六十岁的生日。
“不一样的。”林远舟握住她的手,“若兰,这次不一样。以前是没有法律,现在法律就摆在这里,白纸黑字。我们要相信它。”
沈若兰没有再说话,只是把面条又端回厨房,重新热了一遍。
三天后,林远舟带着起诉状走进了宛州市河湾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
这桩案子像一颗石子扔进了死水潭,激起的涟漪比任何人预想的都要大。《宛州晚报》的记者最先闻讯赶来,写了一篇报道,标题是《河湾居民状告区政府,联邦首例“民告官”案》。紧跟着,省里的电视台来了,甚至九嶷联邦中央通讯社也派了记者。
林远舟一夜之间成了名人。有人叫他“刁民”,有人叫他“勇士”,还有人写信给他,说自家也被强拆过,希望他能帮忙打官司。他把那些信一封一封叠好,放进抽屉里,对沈若兰说:“等我的案子赢了,我再帮他们。”
开庭那天,宛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外挤满了人。林远舟穿着一件洗得发白但熨得笔挺的白衬衫,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里面装着他准备了整整两个月的证据材料——房产证、地契、航拍照片、河湾水利局的防洪规划图,还有他逐条逐句研读过的那本《行政诉讼法》。
他走进法庭的时候,在旁听席最后一排看到了卫仲谋和方觉晓。两人坐在一起,卫仲谋侧着头在方觉晓耳边说什么,方觉晓面无表情地听着,偶尔微微点头。
林远舟当时没在意。他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即将开始的庭审上,脑子里反复演练着开场陈词的每一个字。他要在法庭上证明两件事:第一,他的房子不在水利法规定的行洪红线之内;第二,区政府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他相信自己能赢。因为他手里有图纸,有法律,有真理。
庭审持续了整整六个半小时。林远舟没有请律师,他自己辩护。他站在原告席上,声音洪亮地朗读了《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条款,逐条反驳被告方律师的论点。他把那张航拍照片举起来,让法官看清楚老宅与河道的实际距离。他甚至当场画了一张简易的水利工程示意图,说明河水流量与河床承载力的换算关系。
旁听席上有人鼓掌,被法警制止了。
被告席上的区政府代表——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全程几乎没有说话,只是反复重复一句话:“根据河湾区水利管理委员会的技术鉴定,原告房屋对河道行洪构成阻碍。”
林远舟提出质疑:“请被告方出示水利管理委员会的原始勘测数据和鉴定依据。”
年轻人翻了翻手里的材料,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汗。审判长宣布休庭。
那一刻,林远舟几乎相信自己已经赢了。
但他没有注意到,在他慷慨陈词的时候,旁听席最后一排的方觉晓从怀里掏出一个黑色的笔记本,低头写了几个字,然后悄悄递给了身边的人。
那是南槐精神康复中心的入院建议表。
庭审结束后的第五天,晚上十点刚过,林远舟正在书房里整理补充证据材料,准备应对第二次开庭。沈若兰已经睡下了,院子里安静得只剩下蟋蟀的叫声。
他听到了三声敲门声。
不重,不急,像是邻居来串门。他放下笔,穿过堂屋,拉开木门。门外站着五个穿白大褂的男人,打头的是一个四十多岁、戴着银色金属框眼镜的人,脸上挂着一种职业化的温和笑容。
“林远舟先生吗?”那人说话的语气像在哄一个孩子。
“是我。你们是——”
话没说完,两个人已经冲上来架住了他的胳膊。林远舟本能地挣扎,却被一只戴着橡胶手套的手捂住了口鼻。一股甜腻刺鼻的气味直冲脑门,他的视野开始模糊,手脚像被抽掉了骨头一样软了下去。
他听到妻子从卧室冲出来的脚步声,听到她尖声喊他的名字,听到那个戴金属框眼镜的人用平静的语气说:“你家林先生已经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伴有被害妄想和病理性诉讼冲动。为了保护他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我们依法对他进行强制医疗。”
“你们有什么证据?!”沈若兰的声音在发抖。
一纸盖着河湾区卫生局公章的强制医疗决定书被举到了她面前。上面写着林远舟的名字、身份证号,以及一行医学诊断结论:患者长期沉迷法律条文,反复提起无事实依据的诉讼,坚信自己被“迫害”,符合《精神卫生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强制医疗条件。
签字栏里盖着三个章:河湾区精神卫生鉴定中心、宛州市卫生局,还有河湾区人民法院的核准章。
沈若兰的手在发抖。她认出了那个鉴定中心的机构名称——它的负责人,是卫仲谋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连襟。
“你们这是栽赃!”她扑上去想抢回丈夫,被两个护工拦住了。
“林太太,请你理解。”戴金属框眼镜的人依然在微笑,“我们有第三方的专业鉴定报告,这是科学的诊断。你要相信科学。”
林远舟被抬上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在车门关上的最后一秒,他用尽全力转过头,透过即将吞噬他意识的麻醉迷雾,看到了家门口那盏昏黄的廊灯下,妻子跪在门槛上的身影。
他还看到了另一个东西——巷子尽头,停着一辆黑色的轿车,车窗缓缓升起。窗玻璃后面,他认出了方觉晓的金丝边眼镜,和卫仲谋那张永远挂着三分笑意的脸。
面包车发动了。林远舟的意识坠入了黑暗。
他不知道他要去哪里。他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他更不知道,在他被带走之后,方觉晓从黑色轿车里走下来,弯下腰,在沈若兰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
沈若兰的脸刷地白了,她慢慢爬起来,转身走进屋里,关上了门。
第二天的《宛州晚报》刊登了一则短讯:“备受关注的‘民告官’案件原告林某某,因突发精神疾病入院治疗,案件审理暂时中止。据家属透露,林某某长期患有妄想症,此次诉讼行为可能系其病情发作的表现,家属对此深表遗憾,并呼吁公众尊重病人隐私。”
那条新闻的配图,是林远舟家门上贴着的封条。
而此刻的林远舟,已经在南槐精神康复中心四号楼的铁床上醒了过来。头顶的白炽灯管发出嗡嗡的低频噪音,刺鼻的消毒水气味灌进他的鼻腔。他动了动身体,发现自己被四根帆布束缚带牢牢固定在铁床架上,手腕和脚踝被勒得发麻。
门开了,一个穿着白大褂、胸牌写着“范季同”的男人走进来,手里拿着一根针管,里面装着无色透明的液体。
“林远舟,欢迎来到你的疗程。”
针尖刺入静脉的那一刻,林远舟咬紧了牙关。他没有喊冤,没有挣扎,只是死死盯着范季同的眼睛,用尽全部意志力把那团正在灼烧他大脑的药物推出意识之外。
他在心里默念着《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的全文,一个字一个字地背诵,像是在黑暗中抓住了一道光。
他必须清醒。
因为如果连他自己都不清醒了,就没有人能证明他是清白的。
而门外走廊的尽头,一个年轻的实习医生正端着病历本经过。他无意间透过门上的玻璃窗,看到了林远舟在药物作用下痉挛的躯体,也看到了那个被绑在床上的男人嘴唇翕动,无声地念着什么。
他停下脚步,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病历本上签着他的名字:赵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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