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罪与罚

裴仲达开庭那天,昭南下了一场冬雨。

雨不大,但很冷,是那种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湿冷。法院门口那几棵老梧桐的叶子早就落光了,光秃秃的枝条在雨里发抖,像是在替这栋灰色大楼挡着什么东西。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记者,有法院的工作人员,有几个从外地赶来的法律学者,还有一些沈渡不认识的普通市民。他们大概是从报纸上看到了裴仲达自首的消息,专程来看看这个十三年前亲手把藤原谦三送上被告席的检察官,如今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是什么样子。

裴仲达被法警带进来的时候,旁听席上起了一阵轻微的骚动。他比几个月前在法庭旧址阁楼上见到时更瘦了,中山装的领口松了一圈,颧骨几乎要从皮肤下面戳出来。但他走路的时候背是直的,站在被告席前面的时候膝盖没有弯——他拒绝了法警搬来的椅子,说他要站着听完自己的审判。

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检察官开始宣读起诉书。罪名只有一条:伪证罪共犯。检察官用了一种近乎平淡的语气念完了全部指控——1943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裴仲达在担任昭南特别军事法庭主诉检察官期间,明知控方证词存在重大矛盾,仍将其作为定罪依据提交法庭;明知证人滕跛子当庭翻供后被非法拘禁,未予追查;明知被告藤原谦三之自首系被迫认罪,仍在法庭上将其定性为“畏罪投案”。

检察官念完之后,审判长问裴仲达是否认罪。裴仲达把双手平放在被告席的栏杆上,用一种沈渡在阁楼上听过一次的语气回答:“我认罪。不止这些——还有。”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展开。那是一份手写的补充认罪书,字迹比他之前那份四十二页的认罪书更端正、更用力——在医院病房里写的,每一笔都像在跟自己的心脏抢时间。“本人裴仲达补充如下:1943年5月,审判长顾秉渊在庭外对我说,‘这个案子不需要完美的证据,需要的是及时的判决’。我当时没有反驳他。我没有反驳,不是因为我同意他——是因为这句话让我从良心上得到了解脱。它让我以为,我的渎职不是渎职,是服从大局。”

他把补充认罪书放在栏杆上,用手指压着纸的边角,防止它被法庭里的穿堂风吹走。

“我的罪行不是一条。是两条。第一条是明知伪证而不追究。第二条——我把‘服从命令’当成了逃避良心的借口。第一条罪状可以判刑。第二条罪状没有法条能判。但第二条比第一条更重。”

旁听席上安静得只剩下雨点打在窗户上的声音。审判长摘下眼镜擦了擦,又戴上,问了裴仲达一个问题:“被告,你提交的认罪书中提到,你希望法庭将这份认罪书作为重新审理1943年藤原谦三案的证据。你是否清楚,1943年的案子早已超过再审时效?”

“清楚。”裴仲达说,“但时效限制的是判决,不是真相。我认罪不是为了让法庭改判藤原谦三无罪——他已经死了,改判对他没有意义。我认罪是为了让法庭承认一件事:1943年的审判是一桩冤案。不需要改判,不需要追责,只需要在法庭记录里加一句话——‘本院查明,原审存在证据瑕疵’。”

他停了一下,然后加了一句让整个旁听席都安静下来的话。

“这句话,法律可以不说。但历史需要。”

沈渡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靠着走廊的位置。他从头到尾没有记笔记,没有和旁边的记者交换过眼神,只是安静地看着裴仲达站在被告席上的样子。他在想一件事——1943年,这个人站在同一个法庭里,穿着检察官的黑色法袍,用同样的站姿,用同样清晰而有力的声音,宣读了藤原谦三的罪状。那时候他以为自己在伸张正义。现在他才知道,他伸张的是一桩冤案。十三年。十三年他才站在了同一个法庭的对面。

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的时候,旁听席上的人们开始低声交谈。沈渡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走廊里透气。走廊尽头的窗户没关严,雨丝从窗缝里飘进来,打湿了窗台上放着的几盆半枯的文竹。他站在那里看着窗外的雨,忽然感觉有人站在了他旁边。

霍铮。他今天没有穿风衣,换了一身深蓝色的警服,领口的扣子扣得整整齐齐。他把一杯热茶递给沈渡,茶是用法院走廊里的开水机泡的,茶叶是最便宜的那种碎末,但热气在冷飕飕的走廊里蒸出一团白雾,闻着就让人想把手捂上去。

“检察官建议免予刑事处罚,”霍铮说,“审判长刚才在庭外跟我透了底——合议庭大概率会采纳。裴仲达的年龄、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再加上他提供的那份证据清单对查清1943年原审瑕疵有实质性帮助,刑期多半会是缓刑甚至免刑。”

“他知道吗?”

“知道。但他不在乎判不判刑。”霍铮把茶杯盖拧开又拧上,“他在乎的是那份补充认罪书的最后一句话——‘第二条比第一条更重’。他说这句话不是写给法庭的,是写给自己的。他在医院里对护士说,他这辈子判过很多案子,每一次都是他对被告说‘你有什么要说的’,现在终于轮到他自己回答这个问题了。”

走廊里传来法槌敲响的声音。合议庭回来了。

沈渡和霍铮回到旁听席的时候,审判长已经在宣读裁定。法庭的音响效果不好,审判长的声音被冬雨打在窗户上的噼啪声盖住了一部分,但有几个关键词像钉子一样穿透了噪音——“认罪态度良好”“自首情节成立”“免予刑事处罚”“予以训诫”。旁听席上有人在鼓掌,被法警制止了。

裴仲达站在被告席前,低头听完裁定,然后他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份补充认罪书,走到检察官席面前,把纸放在桌上。检察官是他在1943年之后入行的年轻一代,大概连他的面都没见过,但此刻这个年轻人摘下眼镜,站起来,朝裴仲达微微鞠了一躬。不是法官对被告,不是晚辈对长辈,是一个检察官对另一个检察官——一个正在完成自己职业生涯最后一课的前辈。

从法院出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街面上的积水倒映着灰白的天光和法院大楼的灰色外墙,有几个记者蹲在台阶上赶稿子,旁边停着几辆自行车。滕跛子拄着拐杖站在法院门口的梧桐树下,还是那件洗得发灰的黑布棉袍,左脚的鞋底比右脚厚一倍。他看见裴仲达走出来,没有迎上去,只是站在那里,用那只仅剩的左眼看着对方。

裴仲达也看见了他。两个老人隔着法院门口湿漉漉的石板路对视了一会儿。然后裴仲达朝他走了过去。

“你当年在雨里跪在我家门口,”裴仲达说,“我欠你一句对不住。”

“不是欠我。”滕跛子说,“你欠的是那个被你起诉的人。”

“他已经不在了。”

“他在。他在他儿子的脸上活着。”滕跛子把拐杖换到左手,用右手从棉袍内袋里掏出一样东西——一张已经发黄的处方笺,上面是藤原谦三的字迹。那是1943年春天藤原给他治腿时开的最后一帖药方,方子底下写了一行小字:“此方免费。伤愈后不必复诊,但需每日活动踝关节,不可久坐。”

“他给我开了这张方子之后的第四天就被捕了。”滕跛子把处方笺放回口袋,“他把最后一张免费方子开给了我。我把他的孩子送了十三年,没送到你手里。今天你站在法庭上说的话,算是替我把孩子送到了。”

裴仲达低下头。他伸手握住滕跛子枯瘦的手指,握了很久。两个老人站在法院门口的梧桐树下,一个瘸着左脚,一个刚从被告席上走下来,树上的雨水滴在他们肩头,谁也没有躲。

沈渡没有走过去。他站在台阶上,远远地看着这两个人,然后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准备寄往东京的信封——里面是燃烧的牛的照片。照片背面他写的那行字还在:“写信的人回来了。”他在下面又加了一行字:“裴仲达今天开庭。他说真相不需要改判,只需要承认。”

他把信封封好,转身朝邮局的方向走去。

滕跛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上来,拄着拐杖走在沈渡旁边。路面湿滑,他每一步都踩得很小心,拐杖头在石板上戳出一个一个的小水坑。

“裴仲达刚才问我,有没有什么能替他做的。”滕跛子说,“我说有——去一趟藤原旧居。那栋宅子的院子里有一棵老槐树,树干上钉着一个鸟屋。鸟屋是暮寒七岁那年他父亲陪他一起钉的。裴仲达当年去抄家的时候,那个鸟屋被捅下来扔在院子里,后来被我捡起来放回去了。现在鸟屋还在,但是木板已经朽了大半。我说你欠藤原医生的,不只是庭审上那些事。你还欠他一个鸟屋。”

“他怎么说?”

“他说他明天就去。带着木头和钉子。”

沈渡走进邮局,把信封递给柜台后面的职员。职员低头看了一眼收件地址——“日本国东京都千代田区神田神保町·北原书店转苏暮寒先生”——然后在信封上盖了航空邮戳。邮戳落下去的声音很重,像一记被敲实的句号。

“航空信到东京要多久?”沈渡问。

“十天左右。”

十天。十天之后弟弟会在神田旧书街收到这封信,拆开,看到照片背面那行字。那时候东京大概也在下雨——弟弟在上一封信里说,东京冬天的雨和昭南很像,只是更冷一些,旧书街的石板路被雨淋过之后,会倒映出路灯的光。

沈渡从邮局出来的时候,滕跛子已经不在了。梧桐街上行人稀少,湿漉漉的路面倒映着刚刚亮起来的街灯。他沿着街道往昭南书馆的方向走,走到街角的时候看见林若薇站在书馆门口,手里抱着一个鼓鼓囊囊的档案袋。她穿着那件藏青色的竹布旗袍,外面加了一件深红色的毛线开衫,头发用木簪挽在脑后。

“专访的初稿写完了。”她把档案袋递给沈渡,“按你说的,署名是沈渡。标题用的是你弟弟那句话——‘活着的人有责任找到真相’。”

沈渡接过档案袋,把稿子抽出来就着街灯的光看了几行。林若薇的字迹很工整,每一段的分段都很短,像是刻意在用简短的句子压住某些太过汹涌的东西。他看了开头,又翻到末尾。最后一段写的是:“1943年的那场审判没有拯救藤原谦三。1956年的这一场审判也不会让任何人坐牢。但审判的意义从来不在于惩罚——惩罚是法律的终点,而真相是历史的起点。”

“结尾改了五版。”林若薇说,声音有点紧张,像是第一次交作业的学生,“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满意。”

“他会。”沈渡把稿子放回档案袋,“他以前说,‘隧道之后也许有雪国,但必须自己走过去看’。你写的这篇专访,就是走过去之后看到的东西。”

林若薇低下头,把散下来的一缕头发拢到耳后。街灯的灯光从侧面照着她,在她脸上画出一道明一道暗的光栅。她站了一小会儿,然后抬起头来,用一种很轻但很认真的语气说了一句话。

“如果专访要出单行本——我想请他自己写序。”

“你自己写信问他。”沈渡说。

“已经写了。信在档案袋里。和初稿一起寄。寄到神田旧书街。”

沈渡低头看了一眼档案袋。袋子没有封口,里面除了厚厚的稿子之外,确实还有一个浅蓝色的信封。信封上写的收件地址和他刚寄出的那封航空信一模一样。他把档案袋封口折好,夹在腋下。

“明天一早我去邮局寄。”

“不用明天。”林若薇指了指街对面。邮局的灯还亮着,柜台后面的老职员正趴在桌上打瞌睡。“今晚寄。今晚寄明天早上就能上第一班火车邮件。”

沈渡穿过街道,把档案袋放在邮局柜台上。老职员被惊醒,揉了揉眼睛,低头看着航空邮包上那个地址——和刚才那封信一模一样的地址。他抬头看了沈渡一眼,眼神里有一丝老邮差特有的那种对地址极其敏感的怀疑——同一个人,同一个晚上,连寄两封航空信去同一个地方。

“同一封不能一起寄?”老职员问。

“不是同一封。”沈渡说,“刚才那封是我写的。这封是别人写的。寄给同一个人。”

老职员哼了一声,把航空标签贴在档案袋上,又在标签上重重地盖了一个邮戳。邮戳落下去的声音比刚才更重——像是某件事的最后一块拼图被按进了槽口里,不偏不倚,严丝合缝。沈渡站在邮局门口看着老职员把档案袋扔进航空邮包,然后推门走出来。雨后的空气里弥漫着湿润的泥土味和远处码头飘来的海腥味。昭南城在冬夜里渐渐安静下来,只有街角那家卖馄饨的小摊还亮着一盏煤油灯,灯火在风里轻轻摇曳,像一只不会飞走的萤火虫。

他站在梧桐街上,把手伸进大衣内袋,摸到那两块怀表。它们还在跳动,频率完全同步。他忽然想起一件事——今天早上他忘了给表上弦,但表没有停。它们已经不需要每天上弦了,它们的发条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节奏,在这个冬夜的昭南城里,一步不差地、稳稳当当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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