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新京市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开庭那天,新京市下了一场冰冷的冬雨。雨丝细密而持续,把法院门口那尊青铜天平雕像冲刷得油光发亮,两只灰鸽子缩在天平的左盘里,羽毛蓬松,像两个灰色的毛球,对台阶上排成长队的旁听者毫不关心。排队的人从法院大门一直延伸到人行道尽头,有人撑着透明塑料伞,有人裹在雨衣里,有人干脆站在雨中,让雨水顺着脸颊往下淌。他们中有废土町的居民——草薙诚认出了山下茂那件洗得发白的藏青色工作服,松本菊手里牵着翔太,翔太的毛线帽上绣了一只歪歪扭扭的红色狐狸;有旧书通的店主们,那个卖文具的老头,那个租漫画的年轻女人,那个在街角卖烤红薯的夫妇;还有一些草薙诚没见过的人——穿着西装的上班族,背着双肩包的大学生,甚至还有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拄着拐杖,拐杖头上贴着一张手写的纸条:“我在报纸上读到了美羽的故事。我也有一个女儿,三十年前因为工业污染去世。”
金井站在法院侧门的廊柱下,手里夹着那根永远没有点燃的香烟。他看到草薙诚走上台阶,点了点头,把烟放回口袋里。
“旁听席只有一百二十个座位。来了至少三百人。”金井的声音沙哑,但比起三个月前那种被反复碾压之后剩下的疲惫,现在多了一丝什么——也许是释然,也许是某种他终于不再需要隐藏的情绪,“法院临时决定在走廊里架设闭路电视,让进不去的人也能看到庭审直播。这是这栋楼建成以来第一次。”
“九条呢?”
“在候审室。今天早上他的辩护律师去见了他。律师说他很平静,比律师自己还平静。他问律师要了一样东西——不是法律文件,不是证据材料。他问律师能不能给他带一杯红茶。律师说可以。他喝了一口,说——‘不如阿部姐泡的好。’”金井摇了摇头,嘴角浮起一个复杂的、介于苦笑和微笑之间的弧度,“他说的阿部姐,是不是你常去的那家‘夕暗’的老板娘?”
草薙诚没有回答。他只是看着法院走廊里那块公告栏,上面贴着今天的庭审排期表。第三法庭的那一栏写着:“海东联邦诉九条秀明,五项杀人罪、一项非法侵入罪。主审法官:田村良明。检方:铃木健太。辩方:被告自行辩护。”最后六个字——“被告自行辩护”——让他停住了目光。九条秀明没有请律师。横沟正典曾经主动申请担任他的法律援助律师,但九条拒绝了。他对横沟说:“你已经帮我完成了第六幕,剩下的让我自己来。我不是不信任法律,而是我不想让任何人替我说话。因为替人说话这件事,五年来没有人为美羽做过。今天,我替自己说。”
旁听席在上午九点半开始入场。草薙诚坐在第三排靠走廊的位置上,左边是金井,右边是宫下。他回头看了一眼——山下茂坐在最后一排,松本菊和翔太坐在他旁边,翔太趴在奶奶的膝盖上,用蜡笔在法院提供的白纸上画着什么。画面上有一个大人,穿着一件灰色的衣服,戴眼镜,手里拿着一本书。旁边站着一个小女孩,扎着两条辫子,牵着一个比她更小的女孩,那个更小的女孩戴着一顶和翔太一模一样的毛线帽。翔太用红色蜡笔在纸上写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字——不是他的名字,而是“遥”。他在给山下遥画画。那个他还没有见过面、但已经听奶奶说起过很多次的、和他同岁的女孩。
旁听席的另一侧,阿枢抱着山下遥坐在第二排。遥穿着一件新买的米白色羽绒服,帽子边上镶着一圈毛茸茸的人造绒毛,绒毛是浅粉色的,衬得她的脸多了一些血色。她的皮疹还在,但那片淡红色的印记已经比三个月前淡了很多——搬出废土町之后,她每天喝干净的水,吃从便利店买的便当和盒装水果,她的身体正在慢慢地、缓慢地自我修复。医生说她需要至少两年的时间才能把体内累积的重金属排出去,但至少,她不会再喝到那杯发黄的、带着铁锈味的水了。
她的手里攥着一样东西。那是一枚铜钥匙,柄上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美”字。阿枢告诉她,等今天结束了,舅舅带她去旧书通后面那棵银杏树下,找一个铁盒子。铁盒子里有一封信,是一个和她同岁的女孩写的。她可以读那封信。
上午十点整,法槌敲响。主审法官田村良明——一位满头银发、目光锐利但语气温和的老人——宣布开庭。检方宣读了起诉书,五项杀人罪,一项非法侵入罪。每一项指控被读出来的时候,旁听席上都会出现一阵细微的骚动,像石子投入水面荡开的涟漪。但九条秀明始终很平静。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开襟毛衣——不是囚服,法院允许被告在庭审期间穿着便服——里面是白色衬衫,领口没有系领带。他的头发又白了一些,鬓角几乎全变成了银色。但他的那双深琥珀色的眼睛,在法庭的灯光下,一如既往地平静而专注,像一片被冰封住的湖。
当法官问他“你是否认罪”时,他站起来,用一种清晰而平稳的声音说:“我认罪。我杀了五个人。田代孝之,横山隆志,绪方和彦,藤原敏夫,坂口宏明。我用斧头、短刀、冷库、刀片和腰带杀死了他们。我把他们的死亡布置成文学经典的场景,不是为了掩盖罪行,而是为了让他们死得和他们的罪行相配。我做的每一件事,我都承认。我带来的每一份证据,我都呈堂。我不会为自己辩护。但我有一个请求。”
法庭安静了下来。旁听席上一百二十个人屏住了呼吸。
“我的请求是——请法庭允许我,在量刑之前,朗读一份陈述。不是辩护词。不是求情书。是我写给我女儿美羽的一封信。这封信是我在拘留所里写的。我没有打算在法庭上念它。但今天早上,我站在法院门口,看到排队的人里有废土町的居民,有旧书通的店主,有我不认识的陌生人,有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太太在拐杖上贴了一张纸条说‘我也有一个女儿’。然后我意识到,这封信不是写给我一个人的。它是写给所有从来没有机会被听见的人。”
法官田村良明沉默了一会儿。他摘下了老花镜,用镜腿轻轻敲着桌面,像是在反复权衡。然后他重新戴上眼镜,用一种缓慢而郑重的声音说:“本庭允许被告朗读陈述。但请被告注意,陈述内容仅限于与本案量刑相关的情感表达,不得包含对被害人的侮辱或对法律程序的攻击。”
九条秀明从口袋里掏出了几张折叠整齐的纸。纸的边缘已经被反复摩挲得起了毛边,显然被写了不止一遍,揉了不止一遍,又展平,又折好。他把纸展平在被告席的栏杆上,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朗读。
“美羽,爸爸今天站在法庭上。不是你经常和爸爸一起看电影里的那种法庭——不是律师慷慨激昂地走来走去、法官重重敲法槌的那种。这是一间很安静的房间,天花板上有剥落的壁画,壁画上的女神眼睛被蒙住了,爸爸不知道她还能不能看到下面坐着的人。”
他的声音平缓而清晰,不像是在法庭上发言,更像是回到了废土町集会所那张孤零零的木头讲台上,每周三晚上,一盏灯,一本书,一群不认识字的听众。
“你离开的那个春天,樱花开了。医院窗户外面那棵樱花树,正好伸到你病房的窗前。你躺在床上,插着管子,头发掉光了,你的眼睛变成了灰色——不是比喻,是真的变成了灰色。你对我说,爸爸,别恨那些人。我只是生病了。我不恨任何人。我说,好,爸爸不生气。但爸爸说了谎。爸爸很生气。爸爸从那天起,每一天都在生气。”
旁听席上有人开始哭泣。不是嚎啕,不是抽泣,而是一种被压抑了太久终于决堤的、无声的泪水。草薙诚看到松本菊用袖子擦眼睛,山下茂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削过无数竹片的手,吉冈真佐子坐在最角落里,把脸埋在摊开的掌心里,肩膀剧烈地抖动着,却没有任何声音。
九条秀明继续念着。
“爸爸用了五年来生气。然后用了五个月来把那口气吐出去。现在爸爸站在这里,不是因为爸爸不生气了,而是因为爸爸终于明白——你让爸爸别恨那些人,不是因为那些人没错。是因为恨是一把没有握柄的斧头。谁握它,谁的手就会流血。美羽,你是对的。你只有九岁,但你比爸爸聪明。你今天不在这里,但你说过的话,爸爸今天终于听懂了。”
他把信纸翻到最后一页。他的手在颤抖,但声音没有。
“爸爸今天要被审判。审判之后,爸爸要去一个地方,也许待很久。但爸爸不怕。因为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走之后,这五年里,爸爸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那间病房。今天,爸爸是第一次从那间病房里走出来。爸爸现在站在法庭上,爸爸认罪,爸爸接受惩罚。不是因为法律找到了我。是因为我找到了自己。对不起,花了这么久。但你说过,故事念完了才能睡。爸爸现在要把故事念完了。美羽,晚安。”
他把信纸折好,放回口袋里。法庭上安静了很久,久到墙壁上的挂钟秒针走过了整整三圈。然后主审法官田村良明摘下老花镜,用一块手帕擦拭着镜片。他重新戴上眼镜,用一种不像是法官在发言、更像是一个普通人在说话的声音说:“本庭将休庭十五分钟。十五分钟后,继续审理量刑部分。”
法槌敲响。但没有人站起来。没有人离开座位。一百二十个人坐在旁听席上,像一片沉默的灰色海洋,连风都不敢打扰。走廊里闭路电视前的人也没有离开。他们站在雨里——雨已经停了,但没有人收伞,好像那些透明的塑料伞成了某种不能放下的东西。那位拄着拐杖的老太太把拐杖头上贴着的纸条撕下来,叠好,放进外套口袋里。纸条上写着——“我也有一个女儿”。她不需要它了。她听到了她想听的话。
休庭期间,草薙诚走到了走廊尽头。透过窗户,他看到法院外面的街道上,聚集的人比开庭时更多了。有人在分发热茶,有人举着白色的横幅,上面写着——“旁听席满员,请在外面听。”有人在用手机实时转播庭审音频,围成一圈的听众默默地站着,像参加一场没有遗体、没有花圈、没有挽联的葬礼。
十五分钟过去了。法槌再次敲响。田村良明法官用了将近四十分钟宣读了判决理由。他回顾了案件的全部事实——五名被害人各自的角色,东光化成非法倾倒废弃物的十年历史,被修改的检测报告,被驳回的诉讼,被隐瞒的证据,被消耗殆尽的受害者家庭的财力和意志力。然后他谈到了量刑。
“本庭在量刑时考虑了以下因素:被告主动投案自首,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在犯罪过程中多次表现出制止更严重后果的意图——包括在坂口宏明案中拆除已安装的引火装置,在横沟正典案中未造成身体伤害,在吉冈真佐子案中完全放弃暴力手段;被告在投案后积极协助警方和检察厅还原案件全貌,提供了大量警方未掌握的证据材料;被告的犯罪行为虽然极其严重,但其动机不是出于个人私利或变态心理,而是出于对法律系统长期失效的绝望反应。”
法官停顿了一下,摘下了老花镜。
“然而,本庭也必须郑重指出——无论动机如何,无论被害人本身是否有过错,无论法律系统是否存在缺陷,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他人生命。这是一切法治社会的底线。如果本庭对这一底线予以妥协,那么法律就不再是法律,而是情感的仆人。本庭不会让法律成为情感的仆人,正如本庭同样不会让法律成为权力的帮凶。”
“综上所述,本庭判处被告人九条秀明有期徒刑二十年。”
法槌敲响。
九条秀明站起来,对法官鞠了一躬,对检察官鞠了一躬,然后转向旁听席,对那些坐在长条木椅上、坐在轮椅上、站在走廊里、站在雨里的人们,鞠了最后一躬。他的动作很慢,腰弯得很深,像一个终于卸下了所有重负的人。
在他直起身的那一刻,旁听席上有人站了起来。是山下茂。老人没有说话,只是把手里那只搪瓷杯高高举起——那只他曾经端给吉冈真佐子、让她喝下废土町的水的搪瓷杯。杯子是空的,但在法庭的灯光下,它反射出一种沉静的、不含杂质的白光,像一个微小的、被人用手掌焐热的太阳。然后是松本菊,然后是吉冈真佐子,然后是中村良平和道然法师,然后是从废土町来的每一个人。他们没有喊口号,没有鼓掌,没有哭泣。他们只是站着,像一片被时间凝固住的灰色海洋,用沉默做了最后一次见证。
当法警将九条秀明带出法庭时,他侧过脸,看了一眼旁听席的最后一排。那是他进来时看到的地方——翔太趴在奶奶的膝盖上,手里举着那张他画的蜡笔画。画面上,那个戴眼镜的大人站在一个圆圈中间,圆圈周围站满了人。所有人都在看着那个大人。圆圈外面,有两个小女孩手牵着手站在银杏树下,一个穿红裙子,一个戴粉色毛线帽。她们没有看着圆圈。她们在看着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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